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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票“代购”行为是否触犯刑律

本案关注点: 为农民工代购实名制车票并收取服务费的行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代购人为购票人代购车票,负责将车票交给购票人,购票人支付一定服务费用,完全符合民事委托代理的法律要件,是民事委托代理行为,不构成犯罪。

火车票“代购”行为是否触犯刑律
【案情】
据媒体报道,广东佛山一对结婚刚3个月的夫妻帮农民工上网订火车票,每张收取10元手续费。日前两人被“刑拘”,广铁警方并称此为今年在广东境内查获的最大“黑票窝点”,但此事随即引发了广泛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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