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1998年9月3日,被告人申凯持100张到期的1994年发行的4年期、面额为100元1张的国库券,前往银行要求兑换。由于这是一笔大额的兑换,银行工作人员比较认真,仔细审查这100张国库券后,工作人员发现这100张中除了几张外,大部分国库券颜色、纸张的质地均有差异,遂心生警惕。经鉴定,申凯所持100张国库券中有94张是伪造的,价值近万元。申凯供认,这批国库券是他的一个朋友伪造的,两人商量好,申凯负责去银行兑换,得手后两人分成。
案中,被告人申凯明知自己所持的为伪造的国库券,但为获取非法利益,持伪造的国库券到银行兑换,数额达近万元。依据本条的规定,申凯的行为构成有价证券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