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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亮寻衅滋事案

本案关注点: 被告人仅因怀疑其前妻与被害人有暧昧关系,为了发泄不满,无故在路上拦截被害人车辆,随意殴打他人致轻微伤,并任意损毁他人财物,价值较大,情节严重,其行为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构成寻衅滋事罪。
  
阿亮寻衅滋事案

  家住仙游度尾的阿亮(化名)由于经常怀疑自己的前妻和同村的阿朝(化名)有暧昧关系,心生怨恨,为了发泄不满,决定要好好教训阿朝。于是,故意拦截、打砸阿朝驾驶的轿车并将其殴打致轻微伤。近日,仙游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阿亮有期徒刑八个月。
  据悉,今年2月4日上午,阿亮由于怀疑自己的前妻和同村的阿朝有暧昧关系,为了发泄不满,在阿朝的轿车经常经过的路段伺机动手。当天,由阿朝驾驶的闽B*****小轿车驶过时,阿亮将其拦截后用石头打砸该车。阿朝下车想盘问缘由却莫名其妙被阿亮一顿殴打。经价格认证,该轿车被砸损坏的价值为人民币13300元。经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阿朝的伤情为轻微伤。
  案发后,阿亮向仙游县公安局投案。在法院审理期间,阿亮与阿朝达成了由阿亮赔偿给阿朝人民币20000元的调解协议,并取得了阿朝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阿亮仅因怀疑其前妻与被害人阿朝有暧昧关系,为了发泄不满,无故在路上拦截被害人车辆,随意殴打他人致轻微伤,并任意损毁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3300元,情节严重,其行为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均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于是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曾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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