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因几年前搭建彩钢棚将自家院落封闭起来,导致自家房顶雨水只能经由邻居家房顶流入邻居院内。随后高某发现自家山墙出现墙皮脱落现象,便将邻居石某诉至通州法院。近日,通州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判决驳回高某的诉讼请求。
原告高某称,其北房与石某的东厢房相邻,石某东厢房后坡存有雨水积水渗入其北房西房山,造成其北房西房山室内墙皮脱落,故诉至通州法院,要求石某自行做好东厢房房顶东坡的天沟将雨水导流入两家相邻的缝隙内。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了勘查,发现石某与高某的房屋相邻处有约30公分的缝隙,为使雨水不流入该缝隙浸泡两家房屋的地基及墙体,石某在2009年即已在缝隙之上铺设了防水油毡。2011年,高某依托自家北房、倒座房和东、西厢房的房顶搭建了一顶彩钢棚将自家院落完全封闭起来,此后每逢下雨,雨水便无法流向其自家院内,其北房南坡的雨水只能顺着防水油毡流经高某的东厢房房顶并排至高某家院内。经过法官现场泼水实验,水流能够顺畅地经由油毡流入石某家院内,不会淤积在房顶。
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某搭建彩钢棚导致其房顶雨水需要流经石某的东厢房房顶才能排出,如果石某拆除房顶油毡并改做天沟,将导致雨水流入相邻两墙之间的缝隙内,对两家的房基、墙体均可能造成不利影响,而且目前并无证据证明高某室内墙皮脱落系由于相邻的石某房顶积水造成。据此法院判决驳回高某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高某表示服从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