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与王秀这对夫妻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了两年。2012年,李平因突发急性病进行了手术,后李平将自己的妻子告上法庭,要求负担相关费用。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
李平诉称,李平与王秀系夫妻关系,但两人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了两年。2012年,李平因突发急性病入院治疗并进行了手术,出院后因短期内生活不能自理,又请了护工照顾其日常生活。期间李平花费医药费六千余元,护工费近万元。李平认为王秀应负担其支出的医疗费、护工费,还应给其扶养费。
法庭上,王秀称自己近日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李平离婚,自己的收入很低,并患有多种疾病,因此不同意支付李平相关费用。
法院经审理查明,二人已经退休,退休工资均为两千余元,且二人都患有多种慢性病,需要定期服药。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夫妻有相互扶助的义务。一方面,李平因患急性病入院手术,王秀作为李平的妻子,在李平患病期间,应该对李平尽到扶养、照顾义务。另一方面,夫妻间的扶养是指夫妻双方相互的经济供养及生活扶助照顾,并非一方的义务。考虑到双方收入都不高,两人在平时又都有一定的医疗花销。因此综合考虑李平与王秀的经济与生活状况。最后,法院判决王秀支付李平合理医疗费以及护工费的30%。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