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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山·买合苏木组织、领导恐怖组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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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山·买合苏木组织、领导恐怖组织案


  犯罪嫌疑人艾山·买合苏木(又名艾山·苏木提、阿不都·穆罕默德、哈桑·宗杜罗赫,维文HESENMEHSUM,英文HASANMAHSUM),男,维吾尔族,1964出生,原籍中国新疆喀什地区疏勒县阿拉甫乡12村5组,小学文化,农民,恐怖组织“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头目。艾山·买合苏木目前主要活动于南亚一些国家和地区。中国警方已提请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国际刑警红色通缉令。1993年因煽动并从事暴力恐怖活动,被中国警方决定劳动教养3年;1997年逃往境外。艾山·买合苏木逃往境外后,纠集一伙在境外的中国新疆籍宗教极端分子,成立了暴力恐怖组织“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简称“东伊运”),并担任该组织主席,主张通过“圣战”在新疆建立“东突厥斯坦国”;1998年9月,将组织总部迁往阿富汗喀布尔市;在本·拉登“基地”组织、阿富汗“塔利班”政权和“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的资助下,建立了多处训练基地,并筹集经费,招募人员,组织600多名暴力恐怖分子进行体能、军事训练,策划、指挥在新疆制造多起暴力恐怖事件。

  1998年年初,艾山·买合苏木派遣乌斯曼伊米提、买买提热曼等12名暴力恐怖分子入境在中国境内进行暴力恐怖活动。他们秘密建立训练点10多处,培训150多名恐怖分子。该团伙重要骨干买买提·热曼在中国新疆乌鲁木齐市购买制爆化学原料20余种、301箱,重达6吨,价值10.2万元,预谋在新疆进行大规模爆炸、暗杀等活动。

  1998年年初至1999年年底,和田库来西团伙在艾山·买合苏木的直接指挥下,在中国新疆和田地区秘密建立多处制爆窝点,培训人员,制造手雷、爆炸装置5000余枚,发展组织成员1000余人。先后制造了1999年和田地区墨玉县“12·14”暴力恐怖杀人案,同年乌鲁木齐市“2.4”抢劫杀人案等一系列暴力恐怖案件,杀害无辜群众6人,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9·11”事件后,艾山·买合苏木继续策划、从事恐怖活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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