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2007年夏至2009年8月间,江苏南京某大学副教授马尧海等人通过网络结识后,分别结伙先后在南京多处酒店和马某家中进行淫乱活动,其中马尧海组织或参加18起。2009年8月17日,被告人向某邀集肖某等人,在南京下关某快捷酒店进行淫乱活动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其余被告人之后陆续被抓获归案,或是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2010年5月20日,南京市秦淮区法院对南京某大学原副教授马尧海等22人“聚众淫乱案”作出一审判决,22名被告人均犯有聚众淫乱罪,马尧海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此后,马尧海提起上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