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成功

一键认证

我的法院人身份

优秀的法官都在这儿
登录成功

认证法院人身份

加入书香法院

我不是法院人

庭内账号同步成功

已完成法院人身份认证

  • 知道了
  • 查看个人中心

庭内账号同步中

可以先浏览其他内容

隐藏同步进度
如有页面音视频无法播放的情况,请更换谷歌浏览器点此下载
  • 全部
  • 词条
  • 案例
  • 法律法规
  • 期刊
  • 图书

张东军诉亓军地役权纠纷案

本案关注点: 我国关于相邻权种类的规定仅限于“相邻土地使用,防险排污、流水排水截水、管线安装、通风采光、竹木归属”等,不包括“眺望权”,因此眺望权不能成为我国所认可的相邻权的种类。而有关地役权的设立问题及纠纷的解决一般也都类推适用相邻权的的规定,故在地役权的设立上,当事人只能类推设立我国相邻权有规定的地役权,由此,“眺望权”从法律上找不到保护的依据。
  
张东军诉亓军地役权纠纷案

  张东军为了能在自己的房子里欣赏远处的风景,便与邻居李凤约定:李凤不在自己的土地上建高层建筑,作为补偿张东军每年支付给李凤1000元。两年后李凤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亓军。后亓军在该土地上建了一座高楼,为此,张东军与亓军发生纠纷,张东军认为亓军侵犯了其“眺望权”,要求亓军补偿其由此造成的损失,张东军主张的“眺望权”能否通过法律得以救济?

  
责任编辑:王立强


还有70%,马上登录可查看
今后不再推荐此类内容
猜你想读
你可能感兴趣
收藏成功
点击右上角头像,在我的收藏中可查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