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成功
一键认证
我的法院人身份
立即同步「庭内」账号
优秀的法官都在这儿
登录成功
认证法院人身份
加入书香法院
立即去认证
我不是法院人
庭内账号同步成功
已完成法院人身份认证
知道了
查看个人中心
庭内账号同步中
可以先浏览其他内容
隐藏同步进度
快速登录,收藏此知识
请填写有效的手机号码
请拖动滑块,进行验证
免费获取验证码
请输入正确的验证码
登 录
首次登录将自动为您注册
注册即同意
《东方法律平台服务条款》
账号密码登录
快速登录,收藏此知识
用户名或密码有误,请重新输入
请拖动滑块,进行验证
登 录
下次自动登录
验证码登录
如有页面音视频无法播放的情况,请更换谷歌浏览器
点此下载
搜索
全部
词条
案例
法律法规
期刊
图书
...
我的收藏
资料设置
退出
登录
/
注册
东法号
法信
东法微课
东法阅读器正式推出
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指导意见
32
播放全部
收藏
分享
微博分享
QQ分享
微信扫一扫
与“夫妻财产约定纠纷“相关的法律条文(4)
32
用手机听
1
第二条 本指导意见所称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各自婚前财产的归属等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
00:12
2
第三条 夫妻双方申请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应当共同向公证机构提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00:08
3
第六条 夫妻双方申请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身份证件; (二)结婚证或者其他有效婚姻证明; (三)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文本; (四)所涉及记名财产的权属凭证原件,但仅就财产进行概括性约定不涉及具体财产的除外(例如,记载于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00:26
4
第七条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所地、身份证件号码、结婚日期等基本情况; (二)所涉及的财产。对具体财产进行约定的,应当列明财产的名称、数量等基本情况; (三)按照本指导意见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所约定的具体内容。
00:24
全书内容(13)
32
用手机听
1
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指导意见(2008年4月23日 中国公证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00:10
2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证机构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
00:18
3
第二条 本指导意见所称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各自婚前财产的归属等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
00:12
4
第三条 夫妻双方申请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应当共同向公证机构提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00:08
5
第四条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可以就协议所涉及的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共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有。约定共有的,可以约定为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或者部分按份共有、部分共同共有。
00:15
6
第五条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可以对全部夫妻财产进行约定,也可以对部分夫妻财产进行约定;可以对婚后所有的财产进行约定,也可以对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进行约定;可以进行概括性约定,也可以进行具体性约定;可以对财产所有权的归属进行约定,也可以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进行约定;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和债务清偿责任,也可以约定婚姻关系终止时财产的分割。
00:35
7
第六条 夫妻双方申请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身份证件; (二)结婚证或者其他有效婚姻证明; (三)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文本; (四)所涉及记名财产的权属凭证原件,但仅就财产进行概括性约定不涉及具体财产的除外(例如,记载于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00:26
8
第七条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所地、身份证件号码、结婚日期等基本情况; (二)所涉及的财产。对具体财产进行约定的,应当列明财产的名称、数量等基本情况; (三)按照本指导意见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所约定的具体内容。
00:24
9
第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除需要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事项进行审查外,还应当重点审查下列事项: (一)夫妻双方的身份是否属实; (二)夫妻双方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协议内容是否与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 (四)财产权属凭证原件有无可疑之处; (五)夫妻双方对所约定财产的权属是否清楚; (六)协议中有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内容。
00:34
10
第九条 公证机构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应当询问夫妻双方并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笔录除需要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规定应当载明的内容外,还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夫妻双方是否自愿签订协议,签订协议的目的,对协议内容是否清楚; (二)协议所涉及重要财产的权属、来源、取得时间和现状; (三)夫妻双方对协议所涉及财产的权属和现状是否清楚; (四)对约定为各自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是否对其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作出约定。
00:38
今后不再推荐此类内容
猜你想读
你可能感兴趣
相关推荐
换一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
165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30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
375
00:00:00
/
00:00:00
x
1.0
2.5
2.0
1.5
1.0
0.5
微信扫码
随时随地 看法懂法
收藏成功
点击右上角头像,在我的收藏中可查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