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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命名都会上品花园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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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都会上品花园的复函


  
苏府地名函〔2019〕77号


  
苏州和汇伟圣置业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都会上品花园”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中区木渎镇大轮浜(河道、俗称)东侧绿化带以东、中山东路南侧绿化带以南、晋福桥路及其西侧匝道和北枕江路北侧规划用地以西、北枕江路及其北侧规划用地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都会上品花园”。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Dūhuì Shàngpǐn Huāyuá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DUHUI SHANGPIN HUAYUAN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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