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成功

一键认证

我的法院人身份

优秀的法官都在这儿
登录成功

认证法院人身份

加入书香法院

我不是法院人

庭内账号同步成功

已完成法院人身份认证

  • 知道了
  • 查看个人中心

庭内账号同步中

可以先浏览其他内容

隐藏同步进度
如有页面音视频无法播放的情况,请更换谷歌浏览器点此下载
  • 全部
  • 词条
  • 案例
  • 法律法规
  • 期刊
  • 图书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存在问题单位及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住建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及个人处理意见的通报

还有70%,马上登录可查看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存在问题单位及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住建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及个人处理意见的通报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


  1月8日至9日,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我市部分项目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暗访,现对考核、暗访存在问题单位及我市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清欠制度落实不到位、投诉上访案件处理不及时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和劳务带班人员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以下4家单位建设(施工)单位,在省考核中发现未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制度,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开发、施工企业给予信用扣分。本地施工企业启动资质动态核查,达不到要求的,依法降低或注销资质;外地施工企业通报给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予以限制

  1.桓台县唐山镇于堤村村民委员会(未按月拨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

  2.高青县芦湖街道办事处(未按月拨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

  3.山东天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事发地桓台县,未按月足额支付工资)

  4.深圳中海建筑有限公司(事发地高青县,未按月足额支付工资)

  二、以下3家建设(施工)单位未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或未及时处置工资拖欠问题,导致元旦春节期间出现多起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或集体访案件,且仍未整改,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给予信用扣分。本地开发、施工企业启动资质动态核查,达不到要求的,依法降低或注销资质;外地施工企业通报给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淄博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事发地高青县)

  2.淄博中梁龙置业有限公司(事发地经开区)

  3.武汉龙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事发地博山区)

  三、以下7家建设(施工)单位未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或未及时处置工资拖欠问题,导致元旦春节期间出现多起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给予信用扣分

  1.淄博市临淄大顺置业有限公司(事发地临淄区)

  2.淄博恒越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事发地文昌湖旅游度假区)

  3.淄博恒昌建工有限公司(事发地市直)

  4.淄川远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事发地博山区)

  5.菏泽中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事发地高青县)

  6.福建省泷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事发地高新区)

  7.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发地文昌湖旅游度假区)

  四、以下10家专业(劳务)企业对出现的工资拖欠问题处置不力,出现反复投诉,予以全市通报批评,专业企业信用扣分

  1.山东鲁班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事发地市直)

  2.中国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事发地市直)

  3.山东海瑞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事发地市直)

  4.山东中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事发地张店区)

  5.山东通世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事发地张店区)

  6.济南孚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事发地高青县)

  7.济南泉鑫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事发地高青县)

  8.四川省巴中宝红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事发地高青县)

  9.曙光建设有限公司(事发地高青县)

  10.广州艺广装饰有限公司(事发地高新区)

  五、以下9名项目经理管理不善,所承接项目存在清欠制度落实不到位,多次出现工资拖欠投诉,给予全市通报批评,进行信用扣分;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依法限制其在新开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1.牛  宝(市直椿林佳园项目)

  2.刘元军(博山区山东宏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11万千伏变电站项目)

  3.张阳春(博山区智慧医药物流中心一期建设项目)

  4.杨志远(桓台县果里镇郝园村旧村改造项目)

  5.陈广东(高新区福润桂雨江南城项目)

  6.郭世庆(高青县燕园国际学校一期工程项目)

  7.顾  涛(经开区精准医疗、乾宏﹒诚园1-7#楼及地下车库项目)

  8.王希立(经开区明发互联网桃花源著项目)

  9.董  震(文昌湖旅游度假区淄博恒大养生谷二期项目)

  六、以下劳务带班人员(包工头)或截留挪用农民工工资,或不服从管理,组织、唆使农民工为解决结算纠纷集体上访,造成不良影响,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

  1.潘建芳(身份证号 331082********8257)

  2.方聪聪(身份证号 331082********825X)

  3.陈朝贞(身份证号 331082********7858)

  4.陈朝强(身份证号 331082********8251)

  5.马玉辉(身份证号 410327********2435)

  6.赵  亮(身份证号 370303********4218)

  7.马汉忠(身份证号 320624********1854)

  8.文  超(身份证号 510821********7412)

  9.陈克峰(身份证号370321********0917)

  10.孔令恩(身份证号370823********5837)

  11.郭加荣(身份证号320827********025X)

  12.尚争英(身份证号342426********181X)

  13.张小明(身份证号513701********7511)

  14.王世强(身份证号372925********2334)

  15.何  武(身份证号513722********521X)

  16.孟现德(身份证号372925********2515)

  17.韦宇峰(身份证号370304********4916)

  18.夏小进(身份证号510221********7310)

  各建设、施工单位要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落实我市各项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及时处置拖欠隐患,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清欠管理力度,督促建设、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清欠规定履职尽责,确保全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实到位。各级招投标管理机构要严格把关,相关责任单位问题整改完毕后,应向事发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30日

今后不再推荐此类内容
猜你想读
你可能感兴趣
收藏成功
点击右上角头像,在我的收藏中可查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