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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部分道路地名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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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部分道路地名的复函


  
苏府地名函〔2017〕101号


  
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调整命名的函》(苏园斜塘办〔2017〕24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对你们申报的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区域内的3条道路地名予以调整、命名。

  一、道路地名调整

  将“荷韵街”指称道路的北止点调整为斜塘港(河道名,下同)南岸绿化带。经调整后,“荷韵街”指称道路的起止点为:南起敦煌路、北至斜塘港南岸绿化带。

  二、道路地名命名

  (一)将位于联丰商业广场北、高扬国际大厦南,东起莲葑路、西至松涛街的道路命名为“莲松巷”。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Liánsōng Xiàng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LIANSONG XIANG

  (二)将位于斜塘港南、淞江路北,南起淞江路,至北折西北再折西、复折南再折西,至松涛街止的道路命名为“灯火巷”。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Dēnghuǒ Xiàng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DENGHUO XIANG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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