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专项督查行动的通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质监局(市场监管局),省特检院: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部署,省局于2017年7月组织5个督导检查组、2个暗访暗查组和3个技术专家组对各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共检查11个设区市级和24个县区级(包括定州市、辛集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11个特检机构、26家电梯维保单位和57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见附表),现就有关处置意见通报如下。
一、依法追究
对督查中发现的涉嫌存在生产(资源)条件不再符合相应许可要求的3家电梯维保单位和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21家特种设备充装、使用单位,由所在地的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名单如下:
(一)电梯维保单位
1.河北凯硕电梯有限公司
2.邯郸市科宏电梯有限公司
3.张北荣邦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二)特种设备充装及使用单位
1.献县北环液化气站
2.新乐市财茂液化气站
3.卢龙县龙达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
4.元氏县德川液化气站
5.北戴河新区建华液化气站
6.唐山市铭途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7.唐山市曹妃甸区第二石油液化气站
8.献县泽宇天然气有限公司
9.深州金弘CNG/LNG加气站
10.辛集市南环路福达液化气站
11.新乐市爱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12.柏乡县中医院
13.承德宝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4.廊坊市环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5.涞源县顶利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16.华北油田总医院
17.沙河市白塔液化气站
18.建滔(河北)焦化有限公司
19.保定三农肥业有限公司
20.秦皇岛圣蓝皇家海底世界有限公司
21.唐山曹妃甸区华瑞燃气有限公司
二、约谈
督查中发现1个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和4个县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中存在问题较为严重,7家电梯维保单位存在安全管理问题,决定对以下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1.沧州市质监局
2.定州市质监局
3.辛集市市场监管局
4.曲周县市场监管局
5.冀州市市场监管局
(二)电梯维保单位
1.秦皇岛广硕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2.承德市腾飞特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3.衡水众腾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4.邢台市晨宁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5.固安县达康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6.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7.昆山通祐电梯有限公司
三、通报批评
对以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县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1.唐山市路北区市场监管局
2.秦皇岛市海港区市场监管局
3.沽源县市场监管局
4.三河市质监局
5.沧州市经济开发区质监分局
6.邢台市桥西区市场监管局
7.灵寿县质监局
四、督促整改
对检查中发现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存在的问题责成省特检院在做好自身整改的同时加强统一管理,督促各分院认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照单整改。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检查问题清单查找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规范安全监察、检验、评审行为,做到履职尽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二)举一反三。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高度重视,举一反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隐患要报告当地政府,彻底整治安全隐患。
1.严格锅炉使用登记管理。基层监察部门要加大锅炉现场巡查频次,及时了解锅炉淘汰、改造和新建情况,对已拆除的锅炉和新建锅炉要督促使用单位及时办理注销或登记手续,对限制新上的锅炉严禁办理登记手续,保证特种设备综合管理系统数据准确、可靠。
2.加大气瓶执法监管力度。各市要结合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积极联合住建、消防等部门对无证充装以及使用超期未检、过期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打击,确保完成今年“打非治违”工作任务。
3.加快推进电梯维保单位管理平台的正式运行。各市要加大督促力度,确保本辖区内电梯维保单位在年底前完成与维保人员的“关系绑定”和电梯的“维保认领”,实现对维保单位的人员条件、维保状况的实时监管;鼓励电梯维保单位通过维保单位管理平台对本单位维保工作进行管理,条件成熟的市,可适时开展“无纸化维保记录”试点。
(三)按时反馈。对本通报中明确了处置措施的单位,各负责单位要按要求抓紧进行处置,相关情况于9月30日前书面报告报省局特种设备处。对督查中发现的其它存在问题的单位,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督导,将整改情况一并报送。省局将根据工作需要对相关单位的整改处置情况进行再次现场检查。
附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专项督查问题清单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