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萍乡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萍府办发〔2017〕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萍乡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4月21日
萍乡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江西省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萍乡市处置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萍乡市2010-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我市地质灾害分布特点,制定本防治方案。
一、2016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16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17起(其中滑坡14起、地面塌陷2起、泥石流1起),直接经济损失77.17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地质灾害起数和经济损失较2015年分别减少29%和43%,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体平稳。
2016年引发我市地质灾害主要原因有:一是土质疏松、农民切坡建房和工程建设使地表遭到破坏引发滑坡;二是隐覆性岩溶分布较广,天气干旱和其他原因等致地下水位下降引发塌陷;三是煤炭资源分布较广,煤矿长期地下开采形成大面积采空区引发塌陷;四是以前年度露天煤层滥采滥挖地表层遭到严重破坏,引发崩塌、滑坡和山洪地质灾害。6.15特大暴雨是诱发我市地质灾害的直接原因。
二、2017年地质灾害趋势分析
(一)降水趋势预测
据市气象部门预测,2017年汛期(4-7月)降水量接近常年,气温略偏高,降水量为660~790 mm (多年均值为732 mm)。降水时空分布不均,中北部地区偏多,西南部地区偏少,降水集中期在5-6月份,发生洪涝或内涝概率较大。汛期结束期正常,预计在7月上旬。各月降水分布为:4月150~200 mm,5月210~230 mm,6月220~240 mm,7月80-120 mm。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近年我市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及其与降雨关系,结合气象部门2017年降水趋势预测分析,预计2017年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简称崩滑流)等地质灾害的数量、规模及危害总体上接近常年。具体预测如下:
1.崩滑流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芦溪—新泉公路沿线、莲花县荷塘—神泉崩、滑、流易发区,上栗—芦溪崩、滑、流次易发区,集中降水期形成群发性崩滑流地质灾害可能性大。
2.崩滑流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护区:五陂—白竺、湘东—分宜崩滑流高易发区和中易发区,集中降水期可能出现规模不等的崩滑流地质灾害,出现群发性崩滑流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
3.崩滑流地质灾害主要发生时段: 4月至7月中旬强降水集中时段,及后汛期台风期是崩滑流地质灾害的高发期。
4.崩滑流地质灾害具体发生的区域和强度与集中降水的区域和强度有关。当连续降水达到150毫米或日降水80毫米以上时,崩滑流灾害可能发生;当连续降水达到200毫米或短时间(1日或数小时)降水150毫米以上时,崩滑流灾害将大量发生。
5.城镇、乡村建设和工业、交通、水利、矿山建设等人为工程活动是诱发崩、滑、流灾害的重要因素。山区建房切坡、公路边坡、露天采矿场、旅游景区高陡岩体、水库(电站)坝肩、溢洪道及引水(灌)渠等是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的主要地段。
6.地面塌陷可能出现区域:地面塌陷主要发生区域为石灰岩地区和坑采矿区,预测桐木—湖塘、赤山枫桥、泉田—巨源、源南—珠亭、莲花县城区—下坊为地面塌陷易发区。白源—高坑为地面塌陷次易发区。伏秋干旱期、地下水位普遍下降,岩溶地下水的开采量增加,相应增大了地面塌陷的可能性,塌陷发生时间以伏秋干旱期为主。
三、地质灾害防护重点和重点防范期
依据上述预测分析,2017年全市设置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3个,次重点防护区7个,一般防护区5个(具体位置、范围及重点防护内容见附件1和附件2)。
4月至7月中旬以及汛后台风期,为崩滑流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四、主要防治目标及措施
(一)主要防治目标
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继续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和加强监测预警工作,确保地质灾害易发区因暴雨等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积极排查铁路、公路、水利、城市建设、矿产开发等已建工程可能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加强防范建设工程活动、农民切坡建房等生产活动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力争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数量和造成的损失明显减少。
全面推进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力争年内实现我市丘陵县区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全覆盖。
(二)主要防治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防灾责任。县(区)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要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办事机构(萍乡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联系方式见附表3),构建“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地质灾害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地质灾害易发区所在政府和基层组织要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主要行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把每个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和监测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实现“点点有人管、处处有人抓”。
县(区)国土资源、地矿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协助同级人民政府将有关防灾工作落实到相关部门、具体单位和人员,督促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萍乡市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联系人见附件4)。
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建立信息双向互动机制。住建、水务、铁道、交通运输、公路、安监、煤监、工信、教育、旅游、电力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做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和防治工作。气象部门在做好天气监测预报的前提下,要与国土资源部门联合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应担负技术支撑的责任,积极协助当地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和应急工作。(萍乡市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联系人及电话见附件5)
2.严格防灾制度,做好汛期防灾工作。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汛期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实行主副班制度,要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值班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值班电话,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严格执行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速报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地质灾害速报和月、季报工作,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或者重大险情,必须在接到灾情险情后1小时内速报市国土资源局和省国土资源厅,同时报政府应急办,并按规定及时进行续报。要保证数据准确、及时,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要注意加强地质灾害成功避灾案例和预警预报反馈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及时总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做好地质灾害月报、季报,应当在每月或每季末月的26日前报市国土资源局汇总,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无地质灾害要进行零报告。
地质灾害易发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及有防灾责任的单位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制度,充分发挥专业队伍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作用,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的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及时发现和防范灾害隐患。根据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结果,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进行调整完善,重新确认地质灾害危险区范围、撤离路线、临时安置场所、责任人、联系人等,并在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要将地质灾害隐患告知当地群众(或建设单位)、村委会、乡镇,有关主管部门制作“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及时发放到受威胁的群众手中。
3.加强监测预警,及时防范地灾风险。各县区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落实专人负责监测工作,重要隐患点应安装专业仪器进行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要按照《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实施意见的通知》(萍府发〔2012〕15号)有关规定,对群防群测人员给予补助,提高基层干群和监测人员参与防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出现活动征兆、险情扩大、加剧变异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
县(区)国土资源(地矿)局要联合同级气象、水务部门,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平台,做好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特别是强降雨过程的地质灾害实时预报。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会商和地质灾害实况信息反馈,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电话、传真、手机短信、宣传车和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发布手段,及时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发送到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监测员和受灾害威胁群众。基层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员发现重大地质灾害隐患信息,要及时向当地县(区)、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地矿)部门报告。
4.积极应对灾情险情,提高应急处置时效。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应急管理机制,配备工作所需各种器材、设备和交通工具,保障应急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各县(区)政府要继续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相关处置程序,对于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制定单点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基本实现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全覆盖。对出现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县(区)政府要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向社会公告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各地应及时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当地政府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让,并保障临时避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视需要组织开展应急排危排险;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5.落实防治经费,逐步消除灾害隐患。各县(区)政府要按照《江西省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西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本级地方财政预算,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调查、监测预报、抢险、避让搬迁、应急治理以及灾后恢复提供资金保障。同时,政府鼓励社会捐助、招商引资、企业投资进行地质灾害治理,引导受威胁群众主动参与防灾除险。
实施地质灾害治理要坚持项目治理与避灾搬迁相结合。对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隐患点要组织群众实施避灾搬迁;对难以实施搬迁避让,且严重威胁城镇、学校、医院、集市、村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点要组织实施项目治理。
各县(区)国土资源(地矿)局要积极协助相关单位认真开展县(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在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的治理工作。由自然因素引起且危害严重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要按照《江西省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积极组织开展治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争取政府出资,根据具体情况实施搬迁避让或者工程治理;对由工程建设引起的地质灾害隐患,要按照“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督促、监督责任单位实施防治。承担了中央和省财政投资的地质灾害及矿山环境治理项目的县(区)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抓紧时间按实施方案精心施工,确保治理工程如期完成并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发挥应有的效益。
6.加强宣传培训,增强自救互救能力。各县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以世界地球日、防灾减灾日、土地日等为宣传平台,采用贴近实际、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防灾知识宣传。要编印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组织人员深入乡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和学校等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力争做到点对点、面对面宣传,实现宣传工作全覆盖,不留盲点,不断提高社会各界防灾水平和防灾意识以及面对灾害自救互救能力。要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对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进行灾害程度分析、发展趋势预测、建筑物安全性鉴别、搜救压埋人员、除险排险等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有效应对突发地质灾害技能。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检查应对突发地质灾害所需应急队伍、物资、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通过演练锻炼队伍,提高职能部门决策指挥与组织协调能力。
7.加大监管力度,源头控制隐患形成。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时,要加强对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布局,避开危险区域,要对可能产生的地质灾害实施有效的防治措施。铁路、公路、水利、城市建设、矿产开发等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把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工程验收关,确保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落实。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经评估论证需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主体工程建设的同时,实施地质灾害防护工程;要加强农村切坡建房的管理,国土资源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从节约耕地、有效规避灾害风险出发,把好农村和集镇建房用地审批关,丘陵山区严格控制切坡建房,严禁高陡切坡建房。
8.加强执法监察,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各级政府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玩忽职守,致使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值守、临灾避险等防灾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法依纪追究行政领导和防灾责任人的责任。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和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中违反《江西省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不良人为活动,坚决予以制止;对不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的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成功预报并避免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有功人员,各级人民政府要给予表扬奖励。
附件:1.萍乡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略图
2.萍乡市2017年地质灾害防护区说明表
3.萍乡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4.萍乡市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联系人
5.萍乡市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附件2
萍乡市2017年地质灾害防护区说明表
防治分级
| 分区代号
| 区段
| 分布范围
| 主要灾害类型
| 重点防护内容
|
|
重点防治区
| ZA1
| 桐木-湘东-三板桥
| 上栗县大部、湘东区大部、安源区东部、南部、芦溪县大部、莲花县大部等地。DZ1、DZ4~DZ7指:DZ1(金山-桐木-长平及下埠-青山-东源-银河一带)、DZ4(南坑-芦溪-宣风一带)、DZ5(六市-高洲一带)、DZ6(坊楼-南岭一带)、DZ7(路口-下坊-三板桥一带),面积3091(k㎡)。
| 崩塌 滑坡 泥石流 地面塌陷(DZ1、DZ4~DZ7为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
| 防范崩、滑、流、地面塌陷对人员、村庄、厂矿及交通、水利设施的危害,加强对矿山尾砂、尾矿管理,控制人为不合理切坡,汛期严密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群测群防,及时做好预警和防灾避灾工作。
|
ZA2
| 白源街
| 安源区白源街钩形湾等地,面积8.3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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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3
| 丹江
| 安源区丹江等地,面积3.19(k㎡)。
|
次重点防治区
| ZB1Z
| 福田-赤山-安源
| 上栗县福田镇东南部、彭高镇中部、南部、赤山镇西部、安源区白源街东部、高坑镇西北部及安源镇北部等地,面积97.51(k㎡)。
| 崩塌 滑坡 泥石流 地面塌陷
| 防范崩、滑、流、地面塌陷对人员、村庄、厂矿及交通、水利设施的危害,控制建房、修路、建水利设施不合理切坡,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群测群防,及时做好预警和防灾避灾工作。
|
|
BZB2 ZB3 ZB4
| 青山-排上
| 青山镇西北部、荷尧镇东部、湘东镇北部、老关镇东部、下埠镇西部、排上镇大石前等地,面积87.75(k㎡)。
|
|
银河-芦溪
| 芦溪镇西北部、源南乡大部、银河镇东部、中部等地。面积59.6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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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家冲
| 安源区安源镇万家冲等地,面积6.61(k㎡)。
|
ZB5
| 上埠-南坑
| 芦溪县南坑镇中部、上埠镇西部等地,面积29.3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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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6
| 麻山-东桥
| 湘东区麻山镇西南部、东桥镇东部,面积106.1(k㎡)。
|
|
ZB7
| 荷塘乡
| 莲花县荷塘乡大部、坊楼镇西南部竹家冲等地,面积67.53(k㎡)。
|
一般防护区
| ZC1
| 赤山-五陂
| 上栗县福田镇南部、彭高镇中部、赤山镇西部、安源区北部、中部、东南部等地,面积57.67(k㎡)。
|
|
ZC2
| 高坑镇
| 安源区高坑镇东北部,面积17.1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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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3
| 排上-东桥
| 湘东区排上镇及东桥镇西部等地,面积90.07(k㎡)。
|
|
ZC4
| 新泉乡
| 芦溪县新泉乡街上-龙王潭、蔡家-黄狗冲一带,面积17.64(k㎡)。
|
ZC5
| 六市-高洲-坊楼
| 莲花县六市乡北部、高洲乡东部,面积84.32(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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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萍乡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办公室电话
| 分管领导
| 职务
| 手机号码
| 备注
|
1
| 市国土局
| 6230616
| 刘增万
| 副局长
| 18679908972
|
|
2
| 市委宣传部
| 6832315
| 彭先荣
| 副部长
| 18979999797
|
|
3
| 市建设局
| 6333149
| 黄祖模
| 调研员
| 13807994750
|
|
4
| 市房管局
| 6832161
| 谢新华
| 总工程师
| 13807997120
|
|
5
| 市交通运输局
| 7191600
| 李小勇
| 副局长
| 13979916088
|
|
6
| 市公路局
| 6881351
| 宋庆辉
| 副局长
| 13707995779
|
|
7
| 市水务局
| 6782463
| 赖 军
| 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
| 13507997869
|
|
8
| 市民政局
| 6763602
| 王海祥
| 市老建办副主任
| 13807990406
|
|
9
| 市发改委
| 6832271
| 何建明
| 正县级干部
| 13807998908
|
|
10
| 市财政局
| 6793635
| 陈水香
| 副局长
| 13307993659
|
|
11
| 市公安局
| 6776788
| 邬思奇
| 副局长
| 13907993137
|
|
12
| 市工信委
| 6832272
| 王维东
| 副主任
| 18907997678
|
|
13
| 市卫计委
| 6879190
| 曾建国
| 副调研员
| 13507998278
|
|
14
|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 6777977
| 胡 健
| 副调研员
| 13707992627
|
|
15
| 市农业局
| 6791600
| 文友斌
| 副局长
| 18607990898
|
|
16
| 市教育局
| 6832637
| 刘太尉
| 副调研员
| 13707998679
|
|
17
| 市气象局
| 6847660
| 刘志晖
| 副局长
| 13507999917
|
|
18
| 市防震减灾局
| 6832779
| 刘运成
| 局 长
| 18979950699
|
|
19
| 市商务局
| 6333215
| 易建军
| 副局长
| 13879983688
|
|
20
| 市无线电管理局
| 6835211
| 杨 明
| 副调研员
| 13979931293
|
|
21
| 市旅发委
| 6772592
| 谭 强
| 副主任
| 13607998882
|
|
22
| 市安监局
| 6773800
| 张友接
| 总工程师
| 13807999576
|
|
23
| 市煤监局
| 6826455
| 叶信国
| 总工程师
| 13507999759
|
|
24
| 萍乡公务段
| 7022655
| 刘红星
| 副段长
| 13576018762
|
|
25
| 萍乡供电公司
| 7195980
| 赵新明
| 副总经理
| 13707998018
|
|
26
| 市武警支队
| 6332118
| 万昌鸣
| 支队长
| 18807970308
|
|
27
| 市公安消防支队
| 6650013
| 邹 丰
| 支队长
| 18807999396
|
|
28
| 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 6222355
| 彭少辉
| 萍乡站站长
| 15979482886
|
|
29
| 省地矿局九0一地质大队
| 6227227
| 李锦才
| 工程勘查院院长
| 13879978871
|
|
30
| 省煤田地质局二二六地质队
| 6333352
| 李宜林
| 地勘院院长
| 13507998028
|
|
附件4
萍乡市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联系人
单 位
| 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
| 值班电话
| 传真
| 速报电子邮箱
|
萍乡市国土资源局
| 黎春源
| 局长
| 6230996
| 13907999068
| 6230610
| 6230610
| pxguotuju@163.com
|
刘增万
| 副局长
| 6230060
| 18679908972
|
杨新国
| 主任
| 6230114
| 13879937907
|
尹培春
| 办事员
| 6230114
| 13879967555
|
安源地质矿产分局
| 吴万亮
| 局长
| 6661886
| 13907990898
| 6661305
| 6661306
| aydikuangju@163.com
|
戴永刚
| 党组成员
| 6661305
| 13879918703
|
刘 鑫
| 主任
| 6661305
| 13879909417
|
彭 猛
| 副主任
| 6661305
| 13979930698
|
梁柔刚
| 科员
| 6661305
| 13979991022
|
湘东地质矿产分局
| 蔡志红
| 局长
| 3435828
| 13879935098
| 3446606
| 3446606
| 3217992237@qq.com
|
黄 勇
| 所长
| 3446626
| 13979979118
|
张爱民
| 股长
| 3436363
| 13879922768
|
黄庭旺
| 副股长
| 3436363
| 13707993381
|
林叶
| 成员
| 3436363
| 13879933226
|
芦溪县国土局
| 胡建和
| 局长
| 7556188
| 13607995653
| 7551813
| 7551813
| 514719731@qq.com
|
钟圣国
| 党组成员
| 7676136
| 13879938738
|
许 观
| 股长
| 7550106
| 18079952888
|
易云钦
| 科员
| 7550106
| 13979938710
|
周 文
| 科员
| 7550106
| 13635908252
|
上栗县地矿局
| 刘 启
| 局长
| 7156777
| 13979953077
| 7155959
| 7155996
| 631225156@.qq.com
|
欧阳萍
| 党组成员
| 7155979
| 13979926867
|
崔远森
| 主任
| 7155959
| 13607994433
|
柳智萍
| 副主任
| 7155959
| 13879991886
|
彭少林
| 成员
| 7155959
| 13879910298
|
莲花县国土局
| 李柏科
| 局长
| 7223358
| 13507990137
| 7229796
| 7221173
| lhdzzh@163.com
|
刘技锋
| 所长
| 7221645
| 13979982330
|
王建峰
| 股长
| 7229796
| 13635903698
|
刘美欣
| 成员
| 7229796
| 15079996988
|
李春桃
| 成员
| 7229796
| 13979993679
|
颜志春
| 成员
| 7229796
| 13879995040
|
开发分局
| 李继来
| 局长
| 6782806
| 13507996596
| 6782015
| 6782576
| 79379404@qq.com
|
李耀胜
| 副局长
| 6782179
| 13979927268
|
方敏
| 股长
| 6782015
| 18707999188
|
孙峰
| 科员
| 6782015
| 13907998051
|
武功山国土分局
| 刘喜
| 局长
| 7635887
| 13507997278
| 7635020
| 7635123
| 1609578352@qq.com
|
曾军
| 股长
| 7635020
| 18779905136
|
附件5
萍乡市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单位名称
| 单位电话
| 联系人
| 电话
| 备注
|
江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 6222355
| 彭少辉
| 15979482886
|
|
江西省地勘局九0一大队
| 6227227
| 李锦才
| 13879918871
|
|
江西省煤田地质局二二六地质队
| 6333352
| 李宜林
| 135079980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