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独墅湖西星辰花园的复函
苏府地名函〔2019〕67号
苏州隆泰置业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独墅湖西星辰花园”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中区郭巷街道斜港路及通达路东侧绿化带以东、官沟浜(系东方大道南侧河道、俗称,下同)以南、规划道路(地处金典花园西侧、未命名,下同)西侧绿化带以西、斜港路以北,以及通达路东侧绿化带以东、东方大道南侧绿化带以南、规划道路西侧绿化带以西、官沟浜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独墅湖西星辰花园”。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Dúshùhúxī Xīngchén Huāyuá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DUSHUHUXI XINGCHEN HUAYUAN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