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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转发总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兽药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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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转发总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兽药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的通知
  
皖食药监食流秘〔2017〕492号
  
各市、直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兽药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的通知>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2017〕8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要结合正在开展的食品安全规范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创建活动,加大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特别是批发市场的监督检查和规范引导,督促市场开办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并严格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日常检查、信息公示、主动报告等制度,健全入场销售者档案信息,规范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督促入场销售者依法依规从事销售活动,切实把好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第一关。
  附件: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兽药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的通知》的通知.pdf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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