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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纠纷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而引起的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经营者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一)对商品作片面的宣传或者对比的; (二)将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现象等当作定论的事实用于商品宣传的; (三)以歧义性语言或者其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商品宣传的。 以明显的夸张方式宣传商品,不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不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日常生活经验、相关公众一般注意力、发生误解的事实和被宣传对象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对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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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法律内容

虚假宣传纠纷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而引起的纠纷

法律释义
所谓虚假宣传,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第1款的规定,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
资料库 /研读法律法规,学习“虚假宣传纠纷”
  • 2007-01-12112
    本条法律中与 “虚假宣传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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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8
    • 1
      第八条 经营者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一)对商品作片面的宣传或者对比的; (二)将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现象等当作定论的事实用于商品宣传的; (三)以歧义性语言或者其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商品宣传的。 以明显的夸张方式宣传商品,不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不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日常生活经验、相关公众一般注意力、发生误解的事实和被宣传对象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对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认定。
    • 2
      第十七条 确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损害赔偿额,可以参照确定侵犯专利权的损害赔偿额的方法进行;确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九条、第十四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损害赔偿额,可以参照确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损害赔偿额的方法进行。 因侵权行为导致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的,应当根据该项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确定损害赔偿额。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根据其研究开发成本、实施该项商业秘密的收益、可得利益、可保持竞争优势的时间等因素确定。
  • 2013-10-25513
    本条法律中与 “虚假宣传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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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7
    • 1
      第五十条 【侵犯人格尊严的弥补】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 2013-11-055
    本条法律中与 “虚假宣传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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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11
    • 1
      关于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虚假宣传行为定性处罚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 工商竞争字(2013)174号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工商部门可否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四条对企业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不真实的企业简介信息行为定性处罚的请示》(豫工商文〔2013〕54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企业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不真实的企业简介信息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定性处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13年11月5日
  • 2019-04-2362
    本条法律中与 “虚假宣传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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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7
    • 1
      第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第九条规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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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告管理条例

    1987-10-261
    本条法律中与 “虚假宣传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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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3
    • 1
      第二条 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电影、路牌、橱窗、印刷品、霓虹灯等媒介或者形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刊播、设置、张贴广告、均属本条例管理范围。
  • 2017-11-0425
    本条法律中与 “虚假宣传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7
    • 1
      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 2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 3
      第十一条 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 4
      第二十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读书室 /看书听讲,学习“虚假宣传纠纷”
  • 孔祥俊   |   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05-0152
    本书中与 “虚假宣传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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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57
    • 1
      一、“引人误解的宣传”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关系
      “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与“引人误解的宣传”的关系在总体上可以概括如下:“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是“引人误解的宣传”的一种形式,“引人误解的宣传”是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引人误解的真实宣传”甚至“以未定论的事实引人误解的宣传”有属种关系的概念。
    • 2
      (一)比较广告的概念
      比较广告又称为对比广告,是指以明示或者默示(暗示)的方式将自己的商品与竞争对手及其商品进行对比的广告 拙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与完善》曾对比较广告进行过研究,对该书中已研究的内容不再赘述。见该书第316-320页,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完整章节
    • 3
      (二)我国虚假广告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
      赔偿数额一般有下列确定方法:行为人通过虚假宣传多获取的利润;消除虚假宣传影响所需要的费用(如广告费);受害人减少的市场份额。
  • 徐杰主编   |   人民法院出版社2013-10-01899
    本书中与 “虚假宣传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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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三、关于虚假宣传行为的排除
      《不正当竞争解释》第8条第2款规定,以明显的夸张方式宣传商品,不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行为,不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因此,在经济生活中,允许在对商品进行宣传时存在一定程度的夸张成分,对一些虽然采取了夸张性的宣传,但尚不足以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不应按引人误... 完整章节
    • 2
      一、关于虚假宣传的认定思路
      在司法实践中,对虚假宣传的认定思路是只要对商品或者服务进行了虚假宣传,就可以推定引人误解,也即只要是在广告中进行了虚假内容的陈述,或是陈述的内容足以使人产生模糊判断和误解的,自然会使消费者对所宣传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等事项产生误解,即构成虚假宣传。
    • 3
      二、关于足以引人误解的判断标准
      所谓的误解,是指虚假的内容或者方式足以使相关公众对被宣传的产品或者服务产生错误认识,从而影响其购买。
    • 4
      二、关于足以引人误解的判断标准
      通常可能消费该商品或者服务的人。如果是专业性的商品,则以专业人士的角度为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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