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是指承运人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当事人之间因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运输合同发生的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青岛口岸船务公司与青岛运通船务公司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如何计算的请示的复函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鲁高法函〔2002〕23号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我们认为:沿海货物运输合同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简称《海商法》)第四章关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但可适用该法其他章节的规定。因此,你院请示的青岛口岸船务公司与青岛运通船务公司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应当适用《海商法》关于货物运输诉讼时效为1年的规定。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