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纠纷是指持票人因付款请求权被拒绝或者法定情形出现时,因行使追索权所产生的纠纷
法律依据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2011修订)
第二十七条 票据法第六十二条所称“拒绝证明”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被拒绝承兑、付款的票据的种类及其主要记载事项; (二)拒绝承兑、付款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三)拒绝承兑、付款的时间; (四)拒绝承兑人、拒绝付款人的签章。 票据法第六十二条所称“退票理由书”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所退票据的种类; (二)退票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三)退票时间; (四)退票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