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名册记载纠纷是指因对公司记载股东的姓名或名称、持股数量等内容有争议,或者发生应当变更股东名册记载事项时,公司未予变更所发生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
第三十二条 【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