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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是指债券投资者之间因公司债券的买卖、转让、质押而产生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债券的概念和发行条件】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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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法律内容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是指债券投资者之间因公司债券的买卖、转让、质押而产生的纠纷

法律释义
证券交易,主要是证券买卖行为,在广义上,它是投资者之间以证券为标的进行买卖、质押、赠与、继承、设立担保等各种行为的总和。证券交易关系是投资者转让证券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证券而与其他投资者之间发生的交易关... 展开
小课堂 /相关法律案例讲解
资料库 /研读法律法规,学习“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 2018-10-26881
    本条法律中与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5
    • 1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债券的概念和发行条件】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 2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债券的分类】公司债券,可以为记名债券,也可以为无记名债券。
    • 3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债券转让】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 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
    • 4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债券的转让方式】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 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 1993-08-022
    本条法律中与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4
    • 1
      第五条 本条例所称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 2
      第九条 企业债券可以转让、抵押和继承。
    • 3
      第二十二条 企业债券的转让,应当在经批准的可以进行债券交易的场所进行。
    • 4
      第二十三条 非证券经营机构和个人不得经营企业债券的承销和转让业务。
  • 2014-08-3178
    本条法律中与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5
    • 1
      第三十九条 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读书室 /看书听讲,学习“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 唐德华 高圣平   |   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08-0119
    本书中与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4:06
    • 1
      [相关规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2007年8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9号)
      不能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称为非转换公司债券。
    • 2
      第一百六十条(公司债券的转让价格和转让场所)
      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即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转让。   上市公司债券的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而非上市公司债券(包括记名公司债券、无记名公司债券)转让的场所则没有法定限制。我国现有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主... 完整章节
    • 3
      [相关规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2007年8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9号)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 4
      第一百六十条(公司债券的转让价格和转让场所)
      公司债券的转让,是指通过法定程序,使公司债券由持有者一方转让到受让者一方的流通行为。公司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作为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代表持券人的财产权利,这种权利是可以转让的,因此法律允许公司债券的转让。
    • 5
      第一百六十条(公司债券的转让价格和转让场所)
      公司债券的转让价格主要受两个因素的影响:一是银行存款利率的影响;二是债券供求关系的影响。此外,公司债券发行人的信誉高低和经营情况也会影响到公司债券的转让价格。为了有利于债券的流通,也为了方便不同投资者进行投资,我国法律按国际惯例,并不硬性统一规定公司债券的转让... 完整章节
    • 6
      第一百六十条(公司债券的转让价格和转让场所)
      公司债券的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这里所指的公司债券价格已不是债券的发行价格,而是转让时的价格,或称债券行市,所以这种在债券市场进行买卖的价格,应当由买卖双方即转让人和受让人去商议确定。这种价格往往高于或低于公司债券的票面价值。
    • 7
      [相关规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2007年8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9号)
      反之,在公司债券上不记载债权人姓名的,为无记名公司债券。当前,我国已发行的公司债券,绝大多数是无记名公司债券。
    • 8
      [相关规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2007年8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9号)
      在公司债券上记载公司债权人的姓名为标准划分的。在公司债券上记载债权人姓名的,为记名公司债券。记名债券可以挂失,并须通过背书转让。
    • 9
      [相关规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2007年8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9号)
      担保公司债券是指以实物作为偿还本息担保的公司债券。这种公司债券如果到期不能还本付息时,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处分公司提供担保的财产。
    • 10
      [相关规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2007年8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9号)
      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人享有选择权,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向公司办理转换手续,由债权人变为股东。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字样。
    • 11
      [相关规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2007年8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9号)
      无担保公司债券是指仅凭公司信用而无实物作为担保的公司债券,无担保公司债券到期如公司不能还本付息时,公司债券持有人只能作为普通债权人提出权利要求。
    • 12
      第一百六十一条(公司债券的转让方式)
      无记名债券为无记名有价证券,因而,其转让方式相对地简单,通常无须进行背书,而仅依单纯交付,即可完成转让,本条第2款规定:“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 13
      第一百六十条(公司债券的转让价格和转让场所)
      由于本法规定,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来确定转让价格,所以双方大多采用集合竞价的方式约定转让上市债券价格。
    • 14
      第一百六十条(公司债券的转让价格和转让场所)
      而非上市的公司债券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 15
      第一百六十一条(公司债券的转让方式)
      记名债券为记名有价证券,因而,其转让通常须依背书方式进行,即由转让人在公司债券上记载受让人姓名或者名称,并经转让人签章后,交付受让人,从而完成公司债券的转让。本条规定,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可见,记名公司债券的... 完整章节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课题组 编著   |   人民法院出版社2011-03-018884
    本书中与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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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释义】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是指债券投资者之间因交易产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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