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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经纪合同纠纷是指保险经纪人与投保人、保险人之间因保险经纪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所产生的纠纷

法律依据
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2013修订)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保险经纪机构是指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按约定收取佣金的机构,包括保险经纪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保险经纪机构,应当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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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法律内容

保险经纪合同纠纷是指保险经纪人与投保人、保险人之间因保险经纪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所产生的纠纷

法律释义
根据《保险法》第123条规定,保险经纪合同是保险经纪人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合同,一般包括居间合同、委托合同和咨询合同。因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 展开
资料库 /研读法律法规,学习“保险经纪合同纠纷”
  • 2013-04-273
    本条法律中与 “保险经纪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5
    • 1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保险经纪机构是指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按约定收取佣金的机构,包括保险经纪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保险经纪机构,应当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 2
      第三条 保险经纪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遵循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的原则。
    • 3
      第七条 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发起人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二)注册资本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本规定的最低限额; (三)公司章程符合有关规定; (四)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本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五)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 (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 4
      第八条 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险经纪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 2003-02-180
    本条法律中与 “保险经纪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11
    • 1
      上海东大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与联运保赔协会(TT Club)开展业务合作的请示》(东大发[2002]第061号)收悉。根据《海商法》关于海上运输合同的有关规定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承诺,保险经纪公司可以向境外保险机构安排有关国际海上运输保险业务,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此复
  • 2015-04-2446
    本条法律中与 “保险经纪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5
    • 1
      第一百一十八条 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
    • 2
      第一百一十九条 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应当具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
    • 3
      第一百二十条 以公司形式设立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的业务范围和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限额。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的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 4
      第一百二十二条 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机构的代理从业人员、保险经纪人的经纪从业人员,应当品行良好,具有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或者保险经纪业务所需的专业能力。
读书室 /看书听讲,学习“保险经纪合同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课题组 编著   |   人民法院出版社2011-03-018199
    本书中与 “保险经纪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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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释义】
      保险经纪合同是保险经纪人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合同,一般包括居间合同、委托合同和咨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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