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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同步进度本案关注点: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犯罪主体是单位,具体而言可以是司法机关或行政执法机关。对于行政执法机关实施私分罚没财物犯罪的认定,需要看是否为机关领导或负责人以单位名义将罚没财物私分给单位员工。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往往表现为单位负责人通过会议研究或者私下碰头进行犯罪活动,此时负责人之间的犯罪意思即为单位的犯罪意思。在本案中派出所系行政执法机关,领导通过集体研究的方式或个别商定的方式实施私分罚没财物的行为,可视为该派出所实施私分罚没财物的犯罪。
本案关注点: 私分国有资产罪与私分罚没财物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主体和犯罪对象的不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主管人员或其他责任人员,而私分罚没财物罪的主体是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机关;犯罪对象,前者为国有资产,后者为罚没的但还未收归国有的财物。对于行政机关以领导集体研究或个别碰面的方式将罚没的他人财物私分的行为,应以私分罚没财物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