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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期货公司的交易保证金不足,期货交易所未按规定通知期货公司追加保证金的,由于行情向持仓不利的方向变化导致期货公司透支发生的扩大损失,期货交易所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赔偿额不超过损失的百分之六十。 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期货公司未按约定通知客户追加保证金的,由于行情向持仓不利的方向变化导致客户透支发生的扩大损失,期货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赔偿额不超过损失的百分之八十。
期货代理交易的正常损失,代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吗?
摘要: 期货透支交易产生的民事责任是期货交易法律责任中一种主要类型的民事责任,对因透支交易造成的客户的损失究竟应当由谁来承担,以及如何承担等问题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论的一个主要问题。笔者试图从透支交易的概念、类型、形成前提和原因,以及法律性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