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成功

一键认证

我的法院人身份

优秀的法官都在这儿
登录成功

认证法院人身份

加入书香法院

我不是法院人

庭内账号同步成功

已完成法院人身份认证

  • 知道了
  • 查看个人中心

庭内账号同步中

可以先浏览其他内容

隐藏同步进度
如有页面音视频无法播放的情况,请更换谷歌浏览器点此下载
  • 全部
  • 词条
  • 案例
  • 法律法规
  • 期刊
  • 图书

吃“霸王餐”后逃跑摔伤,反向餐馆索赔,不予支持

2020.07.29

关键词:公序良俗 自助行为 因果关系 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
 
马某诉佘某某、李某侵权责任纠纷案

裁判要旨:当事人就餐后未买单即离开饭店,属于吃“霸王餐”的不诚信行为,经营者要求付款的行为属于正当的自助行为,当事人在逃跑过程中因自身原因摔伤,与经营者恰当合理的自助行为之间并无直接因果关系,经营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法院裁判

法院认为:就餐后付款结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均应知晓的社会常理。马某等人就餐后未买单,也未告知餐馆经营人用餐费用怎么处理即离开饭店,属于吃“霸王餐”的不诚信行为,经营者李某要求马某等人付款的行为并无不当。佘某某、李某在发现马某等人逃跑后阻拦其离开,并让马某买单或者告知请客付款人的联系方式,属于正当的自助行为,不存在过错。马某在逃跑过程中因自身原因摔伤,与李某、佘某某恰当合理的自助行为之间并无直接因果关系,李某、佘某某不应对马某摔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典型意义

吃“霸王餐”是违反公序良俗的不文明行为,吃“霸王餐”后逃跑摔伤,反向餐馆索赔,不仅于法无据,更颠覆了社会公众的是非观。本案不支持“我伤我有理”“我闹我有理”,对吃“霸王餐”者无理的索赔请求不予支持,发挥了司法裁判匡扶正义,引领诚信、友善、文明的社会新风尚的积极作用。

——《人民法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民事案例》,载《人民法院报》2020年5月14日。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民事卷)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民事卷)
【点我当当购买】
【点我京东购买】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2017~2020年增补本
【点我微店购买】

东法移动图书馆已收录民法典在内的272部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1700本正版法律图书,比翻书找法条更方便。
快来进一步了解它吧【戳我】



今后不再推荐此类内容
猜你想读
你可能感兴趣
收藏成功
点击右上角头像,在我的收藏中可查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