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静代位继承纠纷案
本案关注点: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亦即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被代位继承人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该遗嘱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依据遗嘱的代位继承。
徐大爷有一个儿子,两个女儿,老伴已去世。徐大爷2008年4月立下遗嘱,将他名下一套三室一厅住房留给其儿子徐勇继承。2012年5月,徐勇在出差途中因车祸不幸去世。祸不单行,获悉此噩耗后,徐大爷也因年事已高、悲伤过度而撒手人寰。料理完丧事后,徐勇的女儿徐静要求代位继承爷爷留给父亲的房产。但其两个姑姑提出异议,认为徐静已经嫁人,不同意房产全部归徐静所有,自己也应参与继承房产份额。问:徐静的要求能得到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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