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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同步进度招投标制度作为一种以货物、工程和服务为交易对象的择优成交机制,由于其既充分利用了各种经过量化的经济、技术、商务等科学评价方法,又引入了符合经济要求的市场竞争机制,具备方便适用、准确快捷等特点,因而为大多数国家所采用。从其应用效果来说,这一制度既能优化社会资源分配,规范价格形成机制,净化交易环境,又能提高投资效益,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货物、工程和服务产品的质量,还能充分保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是一种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良善法律制度。该制度在我国自1984年被鲁布革水电站项目正式采用以来,通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并经1999年《招标投标法》的规范和强化,逐步形成了以全面招标为基本要求,以公开、公正、透明为基本原则,以资质审查、专家参与、合理低价为操作规程,以行政监管为保障的兼具国际惯例和中国特色的制度体系。这一制度体系对于规范中国的建设工程市场和政府采购市场,助推中国成为先进制造业大国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其历史贡献是毋庸置疑的。但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不看到,由于法律制度设计还不够完善及其他主客观条件的影响,该制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些制度设计的初衷没有实现,有些制度的功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应通过管理体制的改革和法律制度的完善加以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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