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上午,海南一中院组织召开海口行政区域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工作座谈会。会议由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嘉主持,海口片区省市两级21家行政单位相关负责人和代表共38人参加座谈,省高院党组成员、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萍出席并讲话。
会上,刘嘉副院长介绍了海南一中院及辖区法院开展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改革的相关情况,重点就改革后异地管辖案件的立案、审理和执行工作进行说明。根据省高院改革方案,从5月1日起,在海南一中院管辖的一审、二审行政案件,保持现有管辖格局不变的基础上,将海口中院管辖的除环境资源、知识产权外的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由海南一中院管辖。
海南省司法厅王旋处长、农业农村厅黄永军处长、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林美玲调研员、海口市中院傅海燕庭长、司法局陈建军局长、秀英区司法局雷斐然副局长等与会代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就如何有效开展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改革工作,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监督意识、协作意识,促进矛盾源头化解进行了发言交流和讨论。
王萍院长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改革的重要意义。二是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三是配齐配强行政审判队伍,不断提升行政审判专业化水平。
刘嘉副院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这次座谈会是一次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的府院联席会议,与会代表的发言内容丰富、务实、针对性强,互动效果明显,达到了会前的预期目标,为进一步创新思路和举措提供了方向。要切实建立好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和重要事项和重大案件协调沟通机制,加强府院良性互动。海南一中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持续推进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努力显现新成效,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