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上午9时,孝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5件危险驾驶案。
在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区法院利用“云上庭审”系统进行开庭审理,5名被告人在交警办案中心,公诉人在检察院办公室,法官及书记员在审判庭,三方通过“云间网上”庭审系统远距离参与庭审。此次审理的5件案件,被告人均为酒后驾驶,血液中乙醇含量从123.65毫克/100毫升至293.86毫克/100毫升不等,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在审查起诉时都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法庭综合考量各案情节,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采纳了检察院对被告人作出的量刑建议。5案中,有2人在疫情期间能够积极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庭酌定对其从轻处罚。
审理中,主审法官依照审理查明的事实,依法对5件案件进行当庭宣判,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个月至四个月不等拘役并处罚金,庭后各被告人都认识到危险驾驶的危害性,表示今后要严格遵守法律。通过“云庭审”来保障疫情期间的案件审理工作,促进了庭审活动的高效便捷,确保了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还有70%,马上登录可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