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成功

一键认证

我的法院人身份

优秀的法官都在这儿
登录成功

认证法院人身份

加入书香法院

我不是法院人

庭内账号同步成功

已完成法院人身份认证

  • 知道了
  • 查看个人中心

庭内账号同步中

可以先浏览其他内容

隐藏同步进度
如有页面音视频无法播放的情况,请更换谷歌浏览器点此下载
  • 全部
  • 词条
  • 案例
  • 法律法规
  • 期刊
  • 图书

60岁以上公民在交通事故中能否主张误工费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3位法律人士正与你一起阅读本文

一、案情简介


2018年3月,被告唐某驾驶小型客车遇行人原告毛某横过马路,人车发生碰撞,造成毛某受伤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毛某无责任。原告毛某起诉被告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请求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原告的各项经济损失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原告诉称,其在事故发生前一直从事劳动并提交了相应的证据材料。庭审中,被告保险公司辩称被告毛某已年满60周岁,已是法定的丧失劳动能力年龄,误工费不应得到支持。


二、观点分歧


对于保险公司应否赔偿毛某误工费的问题,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保险公司不应赔偿毛某的误工费。根据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125号)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所以男年满60周岁即认定其已丧失劳动能力,本案中毛某已经年满70周岁,故对毛某的误工费主张不予支持。第二种观点认为,保险公司应当赔偿毛某的误工费。误工费是受害人在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的主张是以受害人有无收入来源为评判标准,而非以年龄为评判标准。本案中原告毛某虽然年满70周岁,但其并未丧失劳动能力,其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有收入来源,故对毛某的误工费主张应予以支持。


三、观点分析


(一)六十岁以上的人劳动收入受法律保护。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劳动者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女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因此,虽然法律规定了年满60周岁已到退休年龄,但是并未规定年满60周岁的人不应再从事劳动、创造社会价值、获取劳动报酬,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就不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动者,不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但他们仍受其他法律保护。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政策鼓励老年人在身体允许的情况下,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鼓励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从事下列活动:(一)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和艰苦奋斗等优良传统教育;(二)传授文化和科技知识;(三)提供咨询服务;(四)依法参与科技开发和应用;(五)依法从事经营和生产活动;(六)兴办社会公益事业;(七)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协助调解民间纠纷;(八)参加其他社会活动。”第四十二条规定“老年人参加劳动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因此,老年人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是受法律保护的。


(二)误工费赔偿的认定不应受到年龄的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因此,误工费的计算主要是从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两个方面来考虑,并未从年龄上来限制误工费。由此可见,能否主张误工费关键要看受害人有无收入来源,也就是说受害人在事故发生前是否具备劳动能力,能否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来源,而不是以年龄作为判断标准的。


(三)六十岁以上的老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时可酌情判处误工费。


从某种意义上讲,退休更多的是一种待遇,并不是必然丧失劳动能力的年龄标准。现实生活中,60岁以上的人被返聘工作或从事雇工、从事农业生产的很普遍。如果他们遭受人身损害,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时段内,势必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因无法劳动而造成收入减少。侵权人给受害人造成的劳动收入损失,这是一种具体财产损害,依法应予赔偿。


综上,对年满60周岁的受害人有证据证明其仍在从事劳动获取报酬,理应得到支持。本案中,原告长期生活在农村,虽年事已高,但一直依赖自身取得劳动收入,并作为家庭主要生活来源,由于交通事故受伤,被迫停止劳动,其收入减少明显,应当计算误工费,所以应当支持其误工费的诉讼请求。


来源: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还有70%,马上登录可查看
今后不再推荐此类内容
猜你想读
更多热点
查看更多
加载中...
收藏成功
点击右上角头像,在我的收藏中可查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