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庐江法院泥河法庭受理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陈某先天聋哑,其儿子、孙子均系聋哑人,该户为农村享受低保政策的困难家庭。因家庭琐事,陈某与其配偶周某产生纠纷,周某一气之下具状法院,诉请与陈某离婚。
案件承办法官了解到该起案件的特殊情况后,先后联系泥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当事人所在地泥河镇沙溪社区,整合调解资源,启动多方联动的“大调解”模式。
社区分工干部在介绍陈某家庭情况时告诉承办法官,在周某起诉离婚之前,陈某曾为反映有关情况而携带农药水到社区找社区干部。该家庭三代均有聋哑人,如果周某与陈某离婚,该家庭将无以维系,会造成无法设想的严重后果。
4月26日,承办法官邀请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社区干部参与该案庭前调解。法官向周某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审慎对待离婚诉请;人民调解员和社区干部对周某进行耐心分析引导,并对症下药,提出解决夫妇矛盾的方案。功夫不负有人心,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周某与陈某握手言和,化解了矛盾,周某也主动撤回离婚诉讼,一起可能引起家庭剧烈动荡的纠纷得以平息。
在家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庐江法院充分发挥各类调解资源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作用,化解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该起案件的处理在这方面作了有益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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