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将皮鞋送至洗衣店进行洗涤,取鞋时发现鞋子变形后要求其修正。但当她再次取鞋时,却发现鞋内后侧多缝制了一道线。原告李女士遂将被告洗衣店诉至昌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鞋款2080元。
庭审中,李女士提交了购物票据及录像,录像中鞋店售货员明确表示出售的鞋内仅缝制了一道线。被告洗衣店辩称仅将鞋用工具撑大,并未另外拆鞋缝线。经当庭察看,争议鞋的内后侧确缝了两股线。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洗衣店应提供的基本服务为洗涤,其为修正鞋的外形对鞋进行缝制,超出服务范围,有失妥当。经现场察看,鞋内后侧为双股线,对鞋的外形和使用性能并未产生显著影响。且鞋已购买使用一年多,价值贬损,最终法院判决洗衣店赔偿李女士损失200元。
法官提示
法官在此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仔细查看商品是否存有瑕疵,并保留好店家提供服务的收据等证明材料,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店家在订立服务合同时,应书面明确约定服务内容,并对提供服务时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进行重点标注、提醒与释明,从而避免发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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