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成功

一键认证

我的法院人身份

优秀的法官都在这儿
登录成功

认证法院人身份

加入书香法院

我不是法院人

庭内账号同步成功

已完成法院人身份认证

  • 知道了
  • 查看个人中心

庭内账号同步中

可以先浏览其他内容

隐藏同步进度
如有页面音视频无法播放的情况,请更换谷歌浏览器点此下载
  • 全部
  • 词条
  • 案例
  • 法律法规
  • 期刊
  • 图书

仲裁司法审查适用程序浅析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11位法律人士正与你一起阅读本文

仲裁司法审查程序是法院对仲裁当事人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撤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进行司法审查时所必须遵循审理规范,是法院为了使因仲裁权的不当运行而受损的仲裁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得到恢复和弥补,在当事人各方的参与下,通过听取当事人各方的意见,对仲裁活动的程序性问题进行审查,进而做出是否支持当事人申请的法律程序。关于仲裁司法审查适用哪种程序,现行法律未明确规定,各地法院的适用情况亦不尽相同。有的适用一审普通程序,有的适用二审普通程序,有的适用特别程序,有的参照行政机关的听证程序,有些法院甚至只进行书面审理,没有统一适用的标准。规范仲裁司法审查适用程序的统一性,应着重从仲裁的性质、仲裁的目的及仲裁司法审查的性质、目的来考量。


一、仲裁司法审查应遵循的理念


(一)仲裁的性质


仲裁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官方身份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仲裁源于当事人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仲裁权源于当事人的自由意志,仲裁具有契约性和自治性;从程序运行和最终裁决结果的法律效果看,仲裁具有准司法性;从仲裁制度的产生看,还具有民间性。仲裁把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国家的司法权威有机结合,为当事人解决纠纷提供了司法途径外的另一种选择。


(二)仲裁的特点


仲裁制度有其特有的诸多优势,在我国民事诉讼制度以外,为当事人提供另外一条自主、便捷的解决纠纷的途径。仲裁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机构、仲裁员和仲裁适用的规则;仲裁实行协议管辖原则、不受地域限制,有利于打破地方保护;仲裁依法独立办案,不受社会和个人干涉,有利于公正;仲裁实行“一裁终局”,一旦做出决定,就具有法律效力,有利于当事人快速了断纠纷,节约时间和精力,仲裁采取不公开审理方式,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商业机密。


从仲裁的性质和目的上看来,仲裁司法审查仅限定在程序范围内是必然和必要的,仲裁程序不从属于法院程序,仲裁司法审查不是对仲裁裁决进行复审,不是仲裁的“二审”程序。转变司法对仲裁的态度,培养人们对仲裁的信赖感,是促进包括仲裁司法审查程序在内的整个仲裁体制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


二、仲裁司法审查程序的性质


真实再现仲裁程序运行状态是仲裁司法审查的终极目标,仲裁司法审查结果的公证与否,其实质就是要审查仲裁庭的仲裁行为是否合法或符合当事人的约定,从而达到保障仲裁当事人权利的义务。


(一)仲裁司法审查程序具有非诉程序的性质


非诉程序中不存在相互对立的双方当事人,人民法院也无需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争议作出判断,只需对某一事实予以确认,并可变更和撤销存在错误的非讼裁判,使得非讼裁判对法院不具有羁束力。然而,撤销和不予执行程序的隐性对象仍为民事权利义务争议,但是法院行使审查权的边界主要是审查仲裁的程序有无不当,这种针对仲裁程序的审查又超脱于申请人及被申请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争议。也就是说法院裁定对仲裁机构具有直接约束力, 而对双方当事人仅具有间接约束力。因此,撤销和不予执行程序似应纳入非讼程序。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2008年2月4日《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将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纳入了适用特殊程序案件,而适用特殊程序案件中又包含了非讼案件。这一规定延续了现行民诉法混淆特殊程序和非讼程序的错误状况。


(二)仲裁司法审查具有诉讼程序的性质


诉讼程序的直接指向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原、被告双方处于对立的状态,法院的审判活动是以其地位中立为特征的,在撤销程序中,民事争议的双方尽管升华为对仲裁裁决结果的正确与否,但仍是申请人及被申请人,双方的争议焦点尽管已由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上升至决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分配的裁决书,但其实质仍为对裁决书所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服。法院作用对象是仲裁裁决背后的民事争议,基于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司法救济程序意图适用诉讼程序。


三、我院对仲裁司法审查适用程序的观点


结合审判实际,我们认为仲裁司法审查作为一种独立的司法程序,既不同于民事诉讼程序,也与特别程序或非讼程序存在本质的区别,它是现代法治社会重视程序性权利及其救济的必然产物,是一种程序性裁判程序。    


(一) 仲裁司法审查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不具有同一性。


将撤销仲裁裁决的请求纳入到“诉”的范畴内不等于应将此“诉”归为“形成之诉”。因此,既然诉并非仅指称实体裁判请求,那么撤销仲裁裁决之诉就不能与诉讼法上的形成之诉相等。


(二)仲裁司法审查程序中法院的审理范围和处理结果与一般诉讼法上形成之诉是不同的。


尽管两者都是根据撤销某一裁判的请求而启动的,但是前者仅审查该裁判作出过程中是否存在侵犯当事人程序权利的情形,而后者审理的是该裁判结果是否正确、合法,针对的是裁判本身的内容。


(三)仲裁司法审查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的原则并不一样。


民事诉讼程序以公开审理、辩论主义和处分主义为其基本原则,而仲裁司法程序则以有限公开审理和有限处分为基本原则。首先,仲裁司法审查程序是以有限公开审理为其基本原则的。为了使双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会因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而被泄漏,避免撤销仲裁裁决程序由权利救济程序变为第二次权利侵害手段,那么拒绝将程序公开在社会公众的面前就是最好的方法。其次,仲裁司法审查程序中当事人并不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当事人不能限定法院审理和裁判的范围,当事人不能对其纠纷进行和解,法院也不能根据当事人的承诺或撤回申请而直接作出是否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而必须依据审查的实际情形进行处理。


(四)将仲裁司法审查程序纳入民事诉讼程序的范畴将不利于仲裁司法审查程序的独立健康发展。


作为解决民商事纠纷的最重要程序,民事诉讼程序是最为完备的,将仲裁司法审查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明确区分,将导致仲裁司法审查程序效率低下,严重损害了仲裁程序的快速解纷性。


四、仲裁司法审查应当适用的庭审程序


在明确仲裁目的及仲裁司法审查目的的情况下,结合先进地区的法制理念,作为审判部门,我们制定如下仲裁司法审查庭审程序,以期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当优化审判程序,提升审判质效。


(一)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的审理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仲裁协议效力确认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并询问当事人。我院现审理该类案件,依法组成合议庭后,均通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到庭,其举证质证环节均严格按照一审程序进行,并按照一审普通程序进行辩论、发表最后意见,现行程序虽能较细致的审查当事人的申请,但其效率较低,严重占用本已稀缺的司法资源,按一审程序审理此类案件,不能有效突出仲裁的高效性。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类案件,当事人所提交的证据简单,理由较明确,案件事实清楚,应尽快审理,维护当事人权益。


在此理念下,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类案件,依法组成合议庭后,拟采取书面审理的方式进行。在组成合议庭后,承办人告知双方当事人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告知当事人举证期限(拟确定7天内),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承办人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总结需要询问的问题,着重就仲裁协议的效力询问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提交书面意见。承办人在查阅双方证据后拿出意见,由合议庭进行合议,确认仲裁协议是否有效。


(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的审理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并询问当事人。我院以前审理此类案件,均严格适用一审普通案件审理程序,对于实体方面的审查亦有所涉及。在这种理念的指引下,法院严重干涉了仲裁的权威,对仲裁事业所赖以维系的高效、便捷、自主等理念格格不入,基于此,拟设定如下审查程序。


在依法组成合议庭后,通知双方当事人就此案进行询问的时间,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到场。由承办人向双方当事人宣读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承办人代表合议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组织举证质证,询问相关问题,询问的范围应限定在仲裁法58条规定的范围内,并要求申请人明确其申请撤裁所依据的法律规定,对于实体问题一律不予涉及,对于当事人所陈述的案件实体问题,应予以有效制止。询问过程中,书记员应做好笔录,详细记录双方当事人就仲裁程序问题发表的意见。基于对当事人选择仲裁试图保护自己有关信息的角度考虑,发挥仲裁制度的这一优势,程序的公开仅应对当事人而言,不宜有社会公众旁听或新闻媒体报道。


(三)当庭宣告


仲裁司法审查程序是以程序性争议为审查对象,相对于实体争议而言,程序性争议的认定更加简单,在审查结束后完全能够当庭作出裁定并予以宣告,且仲裁司法审查程序对效率的要求比民事诉讼程序更高,当庭宣告可以提高程序的效率。由于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采取书面审理,不存在当庭宣告的问题;对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承办人在当庭讯问后,若认为可以当庭宣告,则宣布暂停询问程序,通知其他两位合议庭成员到场,合议庭经合议若能形成一致意见,则当庭宣告裁定结果,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宣告询问结束;当庭宣告后,应在三日内送达裁判文书。


来源: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宇


 


还有70%,马上登录可查看
今后不再推荐此类内容
猜你想读
更多热点
查看更多
加载中...
收藏成功
点击右上角头像,在我的收藏中可查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