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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失误转错款 法院调解化纠纷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4位法律人士正与你一起阅读本文

近日,道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好一起输错一位数字转错一笔49999元钱的不当得利纠纷案。


2020年3月9日,湖南道县的胡女士在道县某银行向石家庄甲公司转款时,因没仔细核对,不小心将最后一位数字输错,误将49999元汇入石家庄乙公司的账号。因两公司的账号前面19位数字相同,最后一个数字不同,石家庄甲公司账户的最后一位数字是4,石家庄乙公司账号的最后一位数字是7。待胡女士发现不对时,该款已打入石家庄乙公司账户。胡女士急忙通过转账银行查询,联系到被告石家庄乙公司法定代表人,要求返还失误转入的49999元,石家庄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担心原告系诈骗行为,予以拒绝,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为追回转错的款项,2020年3月18日,胡女士以不当得利纠纷为由向道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返还款项,并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申请法院依法冻结石家庄乙公司银行卡内的49999元。2020年3月18日,道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冻结石家庄乙公司银行卡内的49999元。


因此案发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双方当事人又相距甚远,法院不便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做工作,考虑到被告的法人代表是一名75岁的老人,承办法官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积极做其调解工作,在双方达成初步调解意愿的基础上,2020年4月9日,道县人民法院出具委托函,委托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科苑派出所协助做工作,并让派出所工作人员帮忙通知被告法人代表签署调解协议。道县人民法院将原告签好字的调解协议邮寄给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科苑派出所,并委托科苑派出所协助通知被告在该调解协议上签字盖章,并将双方签字的调解协议邮寄到道县人民法院。现此案矛盾已化解,案款划扣回法院后,将打入当事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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