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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巧调解”促两案“齐化解”!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位法律人士正与你一起阅读本文

法官巧调解 两案齐化解


近日,梁平法院在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同时,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也随之化解,达到了“一箭双雕”的良好效果。


案情回顾


该案被执行人梁平某酒店因资金欠缺于2018年向原告潘某借款共计250000元,约定月息15‰,后该酒店陆续偿还原告190700元,剩余借款以及利息原告经多次催收无果,故向梁平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双方经协商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梁平某酒店于2019年12月13日偿还115000元,余款原告潘某自愿放弃,如果被告梁平某酒店未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则被告梁平某酒店须向原告潘某偿还借款本息119416.25元,并另外计算其中借款本金59300元的利息。调解后,梁平某酒店偿还了100000元,剩余欠款却一直未履行,故潘某向梁平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


执行过程中,承办人曾永雄团队在研究、分析后认为被执行人对该案案款已经偿还了二十余万元,仅剩的一万多元却迟迟不履行,说明案件矛盾较大,可能还有其他隐情。执行法官在跟双方多次沟通后发现,原来该案申请执行人潘某的女儿潘某勤还欠被执行人梁平某酒店的经营者潘某强15000元,且已经由梁平法院判决,但还未申请执行。在了解这一情况后,执行法官联系了双方到法院进行调解,以便彻底化解两案。


 

见面后,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互相指责,执行法官鉴于当场情况,首先让双方当事人冷静下来,随后分别对双方耐心地释法明理。通过执行法官的努力,最后双方终于自愿达成了一致意见,握手言和。被执行人当场一次性支付了申请执行方15000元,其余利息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而申请执行人女儿潘某勤尚欠梁平某酒店经营者潘某强的15000元,潘某强也不再向法院申请执行,至此两件案件都顺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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