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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销售口罩诈骗 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3919位法律人士正与你一起阅读本文

2020年4月28日,肥西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疫情期间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被告人蔡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被告人蔡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现很多人在微信朋友圈求购防疫物资口罩,便动起了歪脑筋。2020年2月14日,蔡某看到微信好友王某发动态急求口罩,便主动联系对方,称有口罩货源,并将自己使用的另一个微信号推荐给王某,谎称是口罩卖家。王某信以为真,与“口罩卖家”蔡某谈妥以2元的价格购买3000个口罩,并当即微信转账2000元定金。收款后,蔡某将对方从微信好友列表中删除。蔡某还用同样的手法骗取另一位微信好友4200元。


2020年3月13日,蔡某在家中被肥西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案发后,蔡某退还两被害人6200元,并认罪认罚。


肥西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在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销售疫情防控重要物资口罩的名义,骗取他人合计人民币62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从严惩处,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并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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