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二庭法官林中才成功调解一起双方家庭经济条件都比较困难的交通事故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
2018年1月11日,刘某驾驶一辆轻型货车与对向符某驾驶的拖拉机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受伤和车辆损毁的道路交通事故。该起事故经当地交管大队认定刘某负主要责任,符某负次要责任。双方因事故问题和赔偿问题引发纠纷,双方互相埋怨,矛盾尖锐,刘某遂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一审判决符某赔偿刘某各项费用共计4万多元,符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承办法官林中才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家庭条件都比较困难,如果此案处理不慎,将对双方并不宽裕的家庭造成打击。考虑到本案事故双方均有责任,双方又是同村村民,承办法官耐心引导双方进行和解。在确认双方均有和解意愿的情况下,承办法官结合双方当事人实际情况,多次通过电话和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耐心分析符某当前的经济现状及双方在事故中的责任,释明判决后可能面临的执行困难的法律后果,以及调解存在的优势等,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双方终于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符某克服困难凑够25000元当场一次性支付给刘某,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该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有效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办案法官既坚守原则,又体恤民情,找到法、理、情的最佳结合点,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找准化解矛盾的切入点,通过释理说法,成功化解纠纷矛盾,受到当事人好评。
来源: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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