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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减刑条件的未成年犯可回家过节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49位法律人士正与你一起阅读本文

为让符合减刑条件的未成年罪犯能在中秋节前出狱与家人团圆,近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案件审判庭启动了特别案件流转流程。9月18日,该院快速办结了73名未成年罪犯的减刑案件,受到了成年罪犯的家长以及广西未成年犯管教所的欢迎。


9月10日,广西未成年犯管教所向市中院移送了一批提请减刑案件。一般减刑案件办理周期是一个月,此时距离中秋节仅9天。考虑到未成年罪犯经过积极改造已达到减刑条件,如能在中秋节前获减刑出狱,对他们来说也是一种积极的感化。市中院未成年案件审判庭立即与立案庭进行协调,决定一边加班录入立案信息,一边认真审查案卷准备公示材料,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提速,在中秋节前一天办结这批未成年罪犯减刑案件。


此外,未成年案件审判庭向将出狱的未成年犯送上《致即将回归社会的孩子们的一封信》。信里,法官们向曾经走错路的未成年人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祝福,对他们得以提前释放表示祝贺,鼓励他们重拾信心,以积极的行动迎接未来。


来源: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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