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来,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明显增加的态势令人关注。劳动争议案件具有敏感性、波及性、政策性的特点,纠纷以涉及工资、社会保险为主,并呈现群体性多发态势。
结合各类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分析劳动争议纠纷迅速增长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用人单位未严格依法用工。一些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或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未作相应的调整。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出现劳动争议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签订的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关系不稳定。二是用人单位利用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强势地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有的地方把牺牲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对劳动监察机关执法设置重重障碍,规定不得对“重点保护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工伤确认和工伤保险待遇争议,成为目前劳动争议的又一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发生生产事故后,往往为逃避责任,对伤残事故隐瞒不报,多以口头承诺等方式私了解决工残职工的待遇问题。随着时间的变迁、领导更换和企业的改制,这些“口头协议”许诺的待遇大都得不到落实,由此引发争议。四是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2008年,几部新的劳动法律法规对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与终止劳动关系的条件、经济补偿等方面做了进一步规定,都更加有利于劳动者的利益,这些法律的实施与宣传,促使劳动者的利益要求与自我保护意识空前强烈。此外,由于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矛盾依然突出,一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劳动管理不规范,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拖欠职工工资,强制职工加班加点等行为,成为引发劳动争议的直接因素。
受金融危机等因素的影响,今年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预计将会继续增加,对劳动争议案件凸现的新特点,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并积极采取对策。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和探索:一是建立健全预防机制,促进用人单位管理规范化。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劳动合同鉴证工作,保证劳动合同的合法有效。要规范劳动合同关系,规范双方权利义务,避免日后产生纠纷。二是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规章管理制度。三是加强培训和宣传,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制意识。积极建议有关部门组织对用人单位负责人进行短期法律培训。四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从根本上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来源: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