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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中院隔空“云”审判 当庭调解成功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5位法律人士正与你一起阅读本文

3月20日上午,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利用“云间”平台网上庭审的方式,开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并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吉敏任审判长。法庭内,法官、书记员全程佩戴口罩,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参加了庭审。整个庭审过程快捷、便利,视频信号稳定、画面传送清楚、对话流畅,审理程序规范有序。


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某某、(原审原告)付某某与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邓某某、(原审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等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永善县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向昭通中院提起上诉。该院于2020年2月18日立案受理,鉴于当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当事人面对面直接接触及诉累,庭前,该案承办法官吉敏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网上开庭后,即通过“云间庭审”系统,向各方当事人手机号推送网络庭审信息及专属登陆码,并指导当事人安装相关APP,告知线上庭审的相关注意事项。


庭审开始,吉敏通过话筒、视频和当事人确认庭审视频和声音是否清晰,“可以。”在得到双方的回复后,“好,现在开庭!”随着一声响亮的法槌声,法官宣布开庭。


 在该案审理过程中,经永善县某卫生院及各方当事人同意,该院依法追加永善县某卫生院为第三人,并连线卫生院法定代表人,通过视频连线完成了核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法庭调查和法庭调解等环节。


在法庭调解环节,承办法官找准双方的争议焦点,耐心释法说理,使双方的矛盾得到了缓和,当事人均表示愿意进行调解,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疫情防控期间,昭通中院高度重视,院领导带头办案,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诉讼服务工作,开启网络庭审“云模式”,依法及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两不误,截至3月19日,昭通市两级法院网上调解案件172件。如今,昭通市两级法院越来越多的法官走上了庭审“云模式”,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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