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来临
我国自古就有
“祭奠故人、寄托思念”的传统
然而
近年来因骨灰安葬
墓碑署名
举办告别仪式等
引发的祭奠权纠纷时有发生
那么所谓的祭奠权
究竟是什么权利呢?
发生纠纷后该如何处理呢?
京小槌带你来看几则案例
案例一
父亲被保姆擅自火化安葬,是否侵权?
案例二
父亲起诉女婿返还逝去女儿的骨灰和遗像
案例三
因墓碑未署名
长子与同父异母的兄弟发生纠纷
京小槌释法
京小槌寄语
对已故亲属的追思和纪念,既是生者对于死者的祭奠,又是相关人格权的葆有。逝者已矣,来者可追。各方亲属应当互谅互让,以更多包容谅解开释前嫌,令逝者安息。
THE END
来源:京法网事
编辑:胡泽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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