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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被骗子给骗了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3717位法律人士正与你一起阅读本文

面对各式各样的陷阱与诱惑,为何被诈骗的受害者反而坐了牢?案中案、局中局,真相究竟如何?


案件详情


老王(化名)总是幻想“走捷径”致富,当他看到一位自称贷款公司的人,主动跟自己搭讪,便动了骗贷款的心思。


 
老王谎称急需周转资金,申请贷款50000元。该客户经理向老王发送“申请借款”小程序的界面,老王按照提示输入信息,所有手续完成后,该客户经理又称,放贷前需缴纳5%的手续费,拿2500换50000,老王动心了但身无分文,为了骗取资金,老王用网上的“照骗”谎称是自己的亲戚要介绍给朋友小明(化名)认识,并以亲戚在外务工,回家相亲需路费为由,先后骗取小明钱款共计5700元,收到小明的转账后,老王立即支付2500元手续费,客户经理表示“放款失败”,还需2500元手续费,于是老王再次向其转账2500元,客户经理又表示,仍需要15000元保证金
老王发现事有蹊跷,但被骗资金是诈骗所得,老王不敢报案,此时小明也发现,老王编造理由拖延时间,小明意识到自己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老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遂判处老王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责令老王退赔被害人小明人民币5700元。


此案中,被告人在实施诈骗犯罪的同时,亦掉入了其他不法分子编织的诈骗陷阱,是一件典型的“案中案”。襄阳市南漳法院已向公安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公安机关对被告人申请网络贷款的过程进行详细核查,若该贷款平台确实存在借助网络实施诈骗活动,应予立案追究;同时建议公安机关应加强对公众的防网络诈骗风险提示,严厉打击网络诈骗犯罪,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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