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成功

一键认证

我的法院人身份

优秀的法官都在这儿
登录成功

认证法院人身份

加入书香法院

我不是法院人

庭内账号同步成功

已完成法院人身份认证

  • 知道了
  • 查看个人中心

庭内账号同步中

可以先浏览其他内容

隐藏同步进度
如有页面音视频无法播放的情况,请更换谷歌浏览器点此下载
  • 全部
  • 词条
  • 案例
  • 法律法规
  • 期刊
  • 图书

不拉“偏架” 该败则败 广州海事法院裁定广东一家公司必须退赔外国企业314万美元

广州海事法院5位法律人士正与你一起阅读本文


司法公正不论国籍,

无关亲疏,

案件该胜则胜,

该败也败。

广州海事法院

近日在一宗合同纠纷中,

裁定中国广东一家公司

必须退还阿联酋一家公司

定金278万美元

并支付违约金36万美元。

这一结果打消了

外界一些人士

关于中国司法

可能偏袒中国企业的担心。



案件回顾


这宗案件的申请人是位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的安富尔公司,被申请人是广东粤某公司。2014年9月14日,安富尔公司委托粤某公司建造一艘60.6米全回转锚拖供应船。双方签订的船舶建造合同第13条约定,如果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将根据新加坡海事仲裁院仲裁规则仲裁。



合同签订后,粤某公司因故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船舶,安富尔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将争议提交新加坡海事仲裁院申请仲裁。2018年7月20日,独任仲裁员加雅 普拉喀什就安富尔公司和粤某公司之间的船舶建造合同纠纷作出终局裁决:粤某公司应退还安富尔公司支付的定金278万美元并支付违约金36万美元。2020年1月2日,安富尔公司向中国广州海事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承认与执行加雅 普拉喀什所作的仲裁裁决。

广州海事法院这样裁定


广州海事法院依法对本案审理后认为,本案仲裁裁决由新加坡仲裁机构作出,我国与新加坡均系《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缔约国,加雅 普拉喀什所作的仲裁裁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广州海事法院近日依法作出裁定:对新加坡独任仲裁员作出的仲裁裁决予以承认和执行。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董柳、胡后波 

编辑|张颖


往期精彩回顾

人民日报评论员:奋勇前进,推动我国经济乘风破浪高质量发展

【司法网拍】“海铁9”轮第一次拍卖,快来围观!

【司法网拍】 “粤广海货9835”轮第二次拍卖,快来围观!


我就知道你“在看





还有70%,马上登录可查看
今后不再推荐此类内容
猜你想读
更多热点
查看更多
加载中...
收藏成功
点击右上角头像,在我的收藏中可查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