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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 | 企图花钱“捞”人,被骗数十万,涉案款全部没收!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位法律人士正与你一起阅读本文
日前,平湖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诈骗罪案件,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2.2万元。




基本案情


陈某是平湖市的一名公职人员,2019年4月,陈某接到一个来自朋友胡某的电话,胡某在电话中称,自己一个朋友孙某的妻子涉嫌组织卖淫被公安机关拘留了,现在案件在法院审理阶段,有没有办法帮忙找找关系。

陈某声称自己有关系,可以先去了解下情况,看能否申请缓刑或者监外执行。于是,孙某单独约见陈某,并给了陈某6万元现金,陈某答应,如果事情办不成功,会把钱还给孙某。

本以为事情尘埃落定,孙某满心欢喜地等着妻子归来,没想到,判决丝毫没有受到影响。2019年4月27日,平湖法院对该案件进行判决,孙某的妻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孙某找到陈某讨要说法,陈某又称,案子这样判了没关系,还可以上诉改判,并向孙某要了5万元。

此后,陈某又以办理假释等为由,从被害人孙某处骗取现金及香烟共计价值近4万元。

花了数十万元,却迟迟等不到妻子,孙某最终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陈某自2014年帮亲戚做担保后,一直负债累累,已被列入平湖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行列,其所获钱款大部分都已用于还债。

此外,陈某还以打听案情、疏通关系为由,从被害人陆某处骗取8万元;以走关系中标停车项目为由,从被害人邵某处骗取4万元。



法院判决


平湖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现金26万余元,属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关系文化”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从入学就业到生老病死,许多人遇事的第一反应就是“找关系”,试图通过“关系”来超越法律和规则从而获得“特权”。“捞人”诈骗的犯罪分子之所以能够屡屡得逞,就是抓住了当事人家属“找关系”的惯性思维和救人的急切心理。

法官温馨提示,遇到亲友涉及诉讼,千万不能病急乱投医,妄图通过非法手段去解决,而应当采取合法手段维护合法权益,不然很可能会陷入犯罪分子精心布置的骗局,落得“人财两空”。



素材提供丨何  筠
编辑丨汪思聪

审核丨田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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