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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甘波团伙“摆事”收受现金50万 原海口东营边防派出所所长王赛获刑3年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4184位法律人士正与你一起阅读本文

海口美兰区法院近日依法对原海口公安边防支队美兰边防大队东营派出所所长、原海口公安边防支队参谋长王赛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赛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已退出的违法所得64.5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据了解,2013年7月至2017年6月,被告人王赛在担任海口公安边防支队东营边防派出所(以下简称东营派出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治安管理、纠纷处理、涉警事务等方面给予关照,先后多次单独收受或与他人共同收受甘波、张某某、颜某某、吴某等7人钱财,单独受贿56.5万元,与他人共同受贿12万元,共计受贿68.5万元,非法获利64.5万元。其中,2017年春节前后,王赛为以甘波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涉警事务方面给予关照,收受现金共计50万元。


2018年12月18日,被告人王赛向纪委投案,并将违法所得64.5万元全部退出。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担任海口公安边防支队东营边防派出所所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中单独收受钱财56.5万元,伙同他人共计收受钱财12万元并获利8万元,共计非法获利64.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因王赛在立案前主动交代全部受贿事实并全额退出赃款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该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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