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报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完成情况的函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39号)任务分工,我委主要牵头推行区域评估、制定项目生成管理办法2项任务。现就有关任务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推进区域评估工作有关情况。2019年5月10日,我委牵头起草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推行建设项目区域评估的通知》(宁政办明电发〔2019〕15号),明确了自治区建设项目区域评估总体要求、评估事项及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评估工作的组织与实施、任务部署及分工、保障措施等6个方面具体内容,并明确要求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文化和旅游厅、应急厅、宁夏地震局、宁夏气象局分别出台地质灾害危险性、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文物保护、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等9个事项区域评估工作规程。要求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在2019年上半年建立健全区域评估工作推进机制,制定本地区区域评估改革实施方案。目前,自治区区域评估工作已全面推行。
(二)“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任务中,“制定项目生成管理办法,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实现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有关情况。6月中旬,我委与住房城乡建设厅沟通,了解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情况,并认真梳理了全国部分试点城市相关资料,起草了项目生成管理办法初稿,目前正在进一步研究,争取尽快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二、存在问题
项目生成管理概念较为新颖,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城市相关成果少,且自治区“多规合一”协调机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方案尚在研究之中,短时间高标准完成项目生成管理办法起草任务难度较大。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协调自治区有关单位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积极推进建设项目区域评估改革具体工作,推动自治区区域评估改革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对接,了解掌握“多规合一”协调机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多规合一”业务协同模块构建推进情况,为制定自治区项目生成管理办法提供思路依据。
三是立足自治区实际,借鉴外地相关经验,加强自治区项目生成管理办法研究起草,并在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及时征求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各相关部门意见,结合意见建议对自治区项目生成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并及时印发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9年7月4日
附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牵头任务进展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