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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命名运河铂湾澜庭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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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运河铂湾澜庭的复函


  
苏府地名函〔2019〕80号


  
苏州新高融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运河铂湾澜庭”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虎丘区狮山街道三慧街规划向南延伸段(未命名,下同)及其东侧规划用地以东、灵岩街规划向东延伸段(未命名,下同)以南、运河路以西、竹园路北侧规划用地以北,滨河路东侧规划用地以东、灵岩街规划向东延伸段以南、三慧街规划向南延伸段以西、竹园路北侧规划用地以北,以及滨河路及其东侧规划用地以东、北河(系玉山雅苑南侧河道、俗称)南侧规划道路(未命名)以南、三慧街规划向南延伸段以西、灵岩街规划向东延伸段及其北侧规划用地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运河铂湾澜庭”。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ùnhéBówānLántíng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UNHEBOWANLANTING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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