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成功
一键认证
我的法院人身份
立即同步「庭内」账号
优秀的法官都在这儿
登录成功
认证法院人身份
加入书香法院
立即去认证
我不是法院人
庭内账号同步成功
已完成法院人身份认证
知道了
查看个人中心
庭内账号同步中
可以先浏览其他内容
隐藏同步进度
快速登录,收藏此知识
请填写有效的手机号码
请拖动滑块,进行验证
免费获取验证码
请输入正确的验证码
登 录
首次登录将自动为您注册
注册即同意
《东方法律平台服务条款》
账号密码登录
快速登录,收藏此知识
用户名或密码有误,请重新输入
请拖动滑块,进行验证
登 录
下次自动登录
验证码登录
如有页面音视频无法播放的情况,请更换谷歌浏览器
点此下载
搜索
全部
词条
案例
法律法规
期刊
图书
...
我的收藏
资料设置
退出
登录
/
注册
东法号
法信
东法微课
东法阅读器正式推出
点赞
收藏
收藏起来,回头复习
我知道了
分享
分享给好友,一起探讨一下~
我知道了
微信
扫一扫分享
QQ
微博
客服
相关属性
制定机关
司法部
公布日期
1986.07.10
文 号
法工委发文[1986]32号
施行日期
1986.07.10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渎职罪
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劳教工作干警适用刑法关于司法工作人员规定的通知
还有70%,马上登录可查看
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司法部
关于劳教工作干警适用刑法关于司法工作人员规定的通知
(1986年7月10日 法工委发文[1986]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厅(局):
近几年,有些司法机关在处理劳教工作干警体罚虐待劳教人员的犯罪案件时,对劳教工作干警是否适用
刑法
关于司法工作人员的规定有不同认识,影响对案件的处理。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经研究认为:劳教工作干警担负着对劳教人员的管理、教育、改造工作,可适用
刑法
关于司法工作人员的规定。劳教工作干警违反监管法规,体罚虐待劳教人员,情节严重的,依照《
刑法
》第
一百八十九条
的规定处理。
过去对这类案件已经过处理,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不再变更。
今后不再推荐此类内容
猜你想读
你可能感兴趣
收藏成功
点击右上角头像,在我的收藏中可查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