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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商请处置黑龙江林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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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商请处置黑龙江林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的函


  
黑环函〔2019〕181号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我省黑龙江林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约1000吨废铅酸蓄电池(HW49其他废物,900-044-49),拟将其转移到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利用处置,转移时限截止到2019年12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现征求贵厅意见。

  盼函复。

  联系人: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卢云峰

  电话(传真):0451-87111126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号

  邮 编:150090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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