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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吴中区越溪街道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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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吴中区越溪街道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复函


  
苏府地名函〔2019〕76号


  
吴中区人民政府越溪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越办发〔2019〕73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中区越溪街道区域内的4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龙翔路东、誉蓝湾名邸东侧,南起文溪路、北至滨溪路的道路命名为“万福桥街”。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WànfúqiáoJiē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WANFUQIAOJIE

  二、将位于龙翔路西,南起南官渡路、北至吴中大道的道路命名为“张龙街”。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ZhānglóngJiē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ZHANGLONGJIE

  三、将位于吴中大道南,东起龙翔路、西至张龙街西侧河道(俗称“肖家港”)的道路命名为“黄泥街”。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HuángníJiē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HUANGNIJIE

  四、将位于吴中大道北、地处石湖之韵花园内,东起石湖之韵花园主出入口、西至圣陶路的道路命名为“石湖之韵巷”。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híhúzhīyùnXiàng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HIHUZHIYUNXIANG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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